沈榆凌淮是一位普通人,却因为意外事件而被卷入了神秘的冒险之旅。在二枝子的小说《我与前男友携手逃离精神病院》中,沈榆凌淮将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同时也结识了伙伴和敌人。通过勇敢和聪明才智,沈榆凌淮逐渐揭开了一个个谜团,并发现了自己内心的力量。我真的很生气,我对着他就是一通骂,而他只是无奈的蹲下身为我披上了衣服。「你喝多了。」「管你屁事?……将让读者沉浸在充满惊喜和奇遇的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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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榆编号0415,房间C219。」
我被关进来的第一天,父母拉着我的手哭的稀里哗啦,我穿着病号服冷漠的看着他们。
真是想不明白,有什么好哭的,要真舍不得当初就不应该把我送进来。
随便与他们告别后,我跟着护士姐姐去了自己的房间。
一路上,路过的房间都是鬼哭狼嚎,胡言乱语。
「看我的打狗棍。」
「哪里跑,我扎扎扎」
「嘻嘻嘻,嘻嘻嘻,又有新来的了…嘻嘻嘻。」
说实话,第一次跟这么多精神病当邻居,说不紧张那都是假的,我害怕的抱紧了脸盆。
护士姐姐为我打开了门安慰道:「你们以后就是病友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别怕生,多熟悉熟悉就好了。」
谢谢,完全没有被安慰到。
我躲在房间里,半天没敢出去,生怕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趁我离开,他们会潜入我房间对我的东西做些什么手脚。
是的,没错,我有很严重的心理疾病。
我总觉得周围有人要害我,时间长了,我就产生了一种极其扭曲的心理,竟然有人要害我,那我就不能让他们得逞,我要自杀,自我了断。
在我第八次自杀无果后,父母带我去看了医生,经过半天的咨询,医生诊断我为被害妄想症+抑郁症+脑残。
三重buff叠加,我成功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晚上,护士姐姐来给我送药的时候,看了眼我的诊断单,意味深长的提醒了我句,他们现在都在房间里,你要打水就赶紧去,再过一会就要熄灯了。
我听完赶紧拿起我的红色水壶跑到了水房。
一路狂奔,要多快有多快。
刚准备进门,就瞥见有人蹲在隔壁门口吸烟,他皮肤苍白,手指纤细,忧郁的气质越看越眼熟。
我看的仔细,愣是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个遍,似乎是感受到了我的视线,他微微抬起了头。
四目相对的一瞬间。
我笑出了声,真是苍天有眼阿,分别三年,竟然让我在这里看到了我的渣男前男友。
「哈哈哈,你不会得精神病了吧,呜呜呜,好可怜。」
我一波贴脸嘲讽,围着他转了个圈圈。
「所以你为什么在这?」
猛地一愣,我重重的关上了房间门。
妈的,我也是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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