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攸宁顾州宴是一位普通的年轻人,在琅琊故事会的小说《恶毒女配的自我救赎》中,他意外发现自己拥有了超能力。从此之后,他踏上了一段充满冒险和挑战的旅程,与邪恶势力斗争,保护世界的安全。这部短篇言情小说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震撼的故事世界,这个暗地里的小学堂存在了很久,直到某一天,刘翠花生病了,高烧不退。她家不肯给她治病,药都不给一颗,说是浪费钱。刘……。
第1章
顾州宴将我从没落的山村里救出,
他说我是这个小说世界中的恶毒女配。
他破坏剧情只为救赎我。
后来,我被沈家认回,不顾家人阻拦,将我的一切都给了顾州宴。
本以为我跟他会白头偕老。
可是女主出现后,他一颗心黏在了女主身上。
曾经对我百般温柔的他,面对我的质问,不耐烦道:
「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就应该知恩图报,别打扰我!」
原来,他所谓的救赎,不过都是利用。
他是男主,怎么会喜欢恶毒女配呢?!
重来一世,我选择留在山村,救赎那些同样困在大山里的女孩。
于其等待光,不如成为光!
女主却突然出现,她说她要救赎我!
1.
城市里的人永远想象不到,身处大山最深处的村子究竟是怎样一副落后景象。
泥土和红砖垒起来的房屋,木制的横梁,昏黄的电灯,家家户户都在院子里烧火做饭,一到晚饭时间,放眼望去天空都是灰蒙蒙的烟。
养父正在院子里劈柴,养母下地干活还没回来,屋里只有我和痴呆弟弟,他流着口水在炕上乱爬,抓住我的脚毫不留情就是一口。
我皱着眉头,忍了。
毕竟我只是他们偷来的孩子,又是个女孩,自然没有对家中独苗动手的资格。
上辈子我对这个弟弟厌恶至极,能躲就躲,躲不了就动手,因此总是挨养父母的毒打,身上没一块好肉。
如果忍耐一时可以换到一段时间的安稳,倒是个不亏的买卖。
家中做的饭通常没有我的份,有剩饭就能吃两口,没剩饭就饿着。
山村里的女孩家都是这样,一到晚饭的点,许多小姑娘都从家里出来,来到村口的空地上玩耍。
一年以后这里会被顾州宴改造成娱乐休闲的小广场,各种健身器材会把这里铺满,但依旧只能供那些尊贵的独苗苗们玩耍。
女孩子们是没有资格享乐的,她们会早早嫁人,或者随着母亲下地干农活,没资格玩乐。
现在那片泥土地上,又聚集起一群姑娘。
「阿娘说弟弟要去上学了,上学是啥啊。」
隔壁家的李二丫懵懵懂懂地问,她在这里年纪最小,刚到上小学的年纪,却还不识字,也算不清数。
比我年长一岁的刘翠花撩起耳畔的长发,她蓄了两年的头发,年底就得去镇上卖掉,换钱给她弟弟攒生活费。
「就是去读书,去认字。」
「读书我知道,弟弟要去学学问了,考大学!」
村里人的执念就是考大学,早些年逃出去了个小姑娘,被人资助着上完了高中,考上了名牌大学。
但在入学前,她做了一件错事,她回到了这个落后的山村报喜。
她的父母把她的腿打断,把她弟弟送去了镇上,想让他代替他姐姐去上学。
他们脑子里没有现代法律意识,男孩被抓起来后,他们还去警局闹事。
但最终,那个姑娘还是永远的留在了这个山村里。
上一世我受尽欺压,一心只想着逃离山村。
顾州宴来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跟他走了。
他打着救赎的旗号从我身上不断索取东西,踩着我步步高升。
就像那些山中少爷,踩着无数个「招娣」爬出大山一样。
2.
「你们想读书吗?」
我难得加入她们的话题。
刘翠花很惊讶地看我一眼。
这个落后的山村里,我是有名的霸王,我天生性恶,像条疯狗一般逮谁咬谁。
刘翠花有段时间没敢在我面前出现,就是因为我要拿剪刀剪短她的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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