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换亲后,在反派大佬手下种田苟命写的好微妙微俏。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引人入胜!把主人公姜知云谢书珩刻画的淋漓尽致,可谓一本好书!看了意犹未尽!内容精选:“你先瞧着我,而后再慢慢适应也不迟。”说着,云娘清了清嗓子,看向路边的行人:“鸡枞菌!卖鸡枞菌咯!……
第11章
姜知云端起一旁的盆,一边打水一边说:“婆母,你先去给夫君煮一份粥。”
“屋外还有路边的刺儿菜,你拔一些回来,洗净之后叫我。”
“对了,家中可有酒?普通的酒也成。”
张氏不知道这三样东西有什么用,也不知道儿媳是要做饭吃还是怎么着。
头脑晕乎乎的,但是她交代的事情也都认认真真去做了。
先是把酒找来给她,小心翼翼道:“书珩没醒过来,万不可给他喝酒。”
姜知云:“......”
她不过是想用药酒给他伤口消毒罢了。
一开始想着是去镇上叫大夫,但是村中距离镇上太远了,一来一去的耽搁太久,况且谢书珩现在的状态也不太好。
虽说她不是一个大夫,但是有上辈子摸爬滚打活着的经验,怎么着都能暂时先帮他保住性命。
方才看着他的腿,上面伤口十分可怖。
瞧着不是被石头压的,怕是被人故意伤的。
能撑着回来,还能够吊着一口气,回家后被婆母安排这样的房间,都不能通风,依旧顽强的活着,也是谢书珩命硬。
也是,他若不命硬,上辈子也不会做出那么多杀人如麻的事情。上辈子他一个人发展势力,后面还能直逼皇城逼宫......
瞧着这个躺在床上气若游丝的人,睫毛轻颤没有任何攻击性,和上辈子那无恶不作的坏人,倒是联系不在一起。
现在一直醒不过来,应当就是伤口发炎引起来的症状。
姜知云先把酒精放在厨房烧热,而后又用热水清洗棉布,到时候清理伤口也都方便。
出门倒水之时,瞧见架着牛车去镇上的老翁。
那老翁朝着她打招呼:“姜娘子,今日可还要去镇上找陆郎君?”
“还是你现在成婚了,就不打算追着他走了?”
陆郎君?是谁?
她感觉有些熟悉,仔细思索自己年轻时候的记忆,才想起来她未成婚之前还有一个心悦的翩翩君子陆郎君。
她总跑去镇上给人送东西,不求回报的那种。别说驾牛车的老翁,这村里大多都知晓这事。
也算是她懵懵懂懂的时候干的蠢事。
现在想起来......无非也就两眼一黑。
姜知云递给老翁四十文:“不找陆郎君,你去帮我找大夫,顺便把人带过来。”
“十文是来回的路费,至于另外三十文,是大夫的诊费。”
老翁眼睛都亮了,收了钱就把牛车往镇上赶。
姜知云呼了一口气,酒的热度差不多了,端着盆就进去给谢书珩擦拭身子。
站在厨房的张氏煮粥的时候,刚巧瞧见云娘给那个老翁递钱。
她知道云娘心里有人,就是那所谓的陆郎君,难不成,这会儿还挂念着陆郎君吗?
张氏心里有些难受。
虽说娶云娘回来,也是就看上了云娘长得好看,生下来的孩子也会很漂亮,给家中留后。
但是,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媳心中有旁人啊!
她忧心忡忡,寻思着若是二人不同心协力,这日子怎么都过不下去。
不过这种事情要怎么委婉的和云娘说呢?她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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