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文章爆火上架了!以枯叶叶为主角的作品《阎王认我做老公》,是作者打脑壳精心出品的,小说精彩剧情讲述的是:只见落笔之人潇洒地写下:「youfathergo?youmothergo?yougo?」我……
第一章
仗着阎王的专宠我在地府混的风生水起。
直到我那人间的上司下来分了我一杯羹。
我又气又急,直往阎王怀里钻。
「哥哥你看他~我手手都被他拉疼了~」
上司不甘示弱。
「哥哥你看她~我腰腰都被她打折了~」
人人都知地府阎王爷有一位白月光。
两年前,白月光陨落,不知何种原因未进入轮回。
从此模仿这位神秘白月光的小妖们层出不穷。
只为了一品阎王风貌,夺个地府女主人的名号。
我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我也会加入其中。
只为了跟上司拼业绩。
我身穿霓裳羽衣,一甩水袖轻抚过阎王的脸。
小样,这家伙被我整得五迷三道的。
上司知晓此事后不服了,边骂我「不讲武德」边套上舞裙。
他一个男人屁股是真翘啊,也算物尽其用。
「3,2,1。」
「嘭——!!!」
我那可怜的上司,以完美的抛物线态窜去了空中。
阎王给他一掌拍飞了。
程盛彬声嘶力竭地喊着孟婆。
「殊纭——接一下我——」
我按下身旁殊纭抬起的手。
「让我来!」
我抄起一条十米长的木棍,使出吃奶得劲往天上一戳。
只听「刺啦——」一声,原本布料就不多衣物直接被划的稀碎。
程盛彬连人带裤衩挂在了木棍上。
最终还是殊纭将他解救了下来。
程盛彬脚一着地就嚷嚷:「凭什么你行我不行,你给阎王塞钱了?!」
在地府打工这么久以来,不只程盛彬,连我也感觉到了——
阎王似乎对我包容更甚,到了可以说是宠溺的地步。
什么是天选打工人?
人活着要打工,死了还得打工!
初入地府我并不意外,毕竟在人间缺德的小事我没少干。
经常小腿一蹬,滑着我带轮的椅子穿梭于各个工位听八卦嚼舌根。
可这些也不至于罪大恶极到要把我留在地府打工!
也就是后来殊纭跟我说「录用」是随机的,我心里才好受了许多。
逐渐熟悉工作后,我反倒觉得地府的日子比在人间惬意多了。
阎王爷也并没有人间所描述提笔画下的那么可怖。
我见过他。
人虽然冷峻了点,不爱笑,但是真的帅啊!
阎王爷大概是最符合地府气质,却又与周遭格格不入的那类。
现代主义社会飞速发展,地府也引进了高科技。
小妖们超短裙,紧身吊带统统往身上套。
若不是天地间尽是血色,这里几乎与人间无异。
除了阎王殿。
它像是一座被人遗忘,落后于发展的古堡。
阎王本人更是。
他着一身玄色古袍,长发高高束起。
活脱脱的古偶男主。
地府小妖们常说:「阎王殿下简直深情过了头。」
他这是怕他的白月光哪一天突然回来,认不得他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程盛彬不知道哪想的鬼点子,要教阎王洋文。
阎王还真感兴趣,答应事成给程盛彬五个业绩点。
五个!
我跟程盛彬在人间就不对付。
其主要原因还是打工人对资本主义的不满。
加上我曾经造谣过程盛彬......
那还不是在人间他天天让我加班,我怨气比地府的妖还大!
我先入职的地府,程盛彬是后来的。
我俩间的火药味一开始没那么浓,要怪就怪工作制度。
我与他都是掌管人轮回的下一世「剧本」的。
每个灵魂的每一世都是按照剧本在走,也许小细节会发生变化,但最终一定会靠往大方向。
我需为入地府的灵魂挑好三个剧本供选择。
若一世归来,灵魂体验满意的话就打五星好评。
五星好评算一个业绩点。
灵魂进入下一世前会喝孟婆汤,忘却所有前尘往事,可一下了地府,几世轮回的记忆又将再度显现。
地府剧本甚多,总有那么几个狗都不要的。
狗不要,我跟程盛彬要。
剧本这玩意还带保质期,八十天一过,没人选的劣质剧本会自动衍生出五本更劣质的。
如果任由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地府将挑不出正常剧本。
那些劣质剧本我都游览过,不是变鞋就是变牛,还有变翔的......
纯受罪!
我和程盛彬谁业绩少谁就得来完成这个「伟大」的任务。
不就是拼个业绩?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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