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么努力,师娘却要我的命》这篇小说是后生张氏的饕餮盛宴,很喜欢,很好看。主角为凌迟赵二狗,讲述了:凌迟就这样被迫逃出王家,他的父母都在门内,被夫人派人杀死了,并且王家派出许多高手,全城搜捕外逃的凌迟。……
凌迟和赵二狗在城外的一棵老树边会合,树旁是一个荒废的茅屋。赵二狗扶着他进去,询问他的情况。
“老凌咋回事,一早起来就听说王家出了大事,结果是你的事,他们为什么追杀你?”赵二狗问他。
凌迟虚弱地坐在地上,缓缓说道:“呵呵,是家主夫人,我得罪了她,要置我于死地,恐怕我父亲他们已经死在门内了……”
赵二狗取来一些柴火,生了火,熬起了米粥,一边干着活一边继续问道:“得罪?你怎么她了,非要杀了你?”
凌迟脸上铺了一层怒气,但连大声说话的气力都没了,只是长叹气,骂道:“她偷汉子,被我发现了,她就要杀我,怕我说出去,好歹毒啊。”
“外面没有人吧,这里应该追不来。”凌迟还在担忧自己的处境。
赵二狗给他吃了一颗定心丸:“放心,就咱俩知道这地方,平时连人影都没有一个,不可能找到这里的。”
凌迟这才取下斗笠,解开衣服,身上是好几处刀伤,这倒没什么,主要是身体内中了毒,他盘腿而坐,闭上双眼开始将体内的毒往外逼,时间一点点过去,他的脸色也渐渐好起来了。
等他再睁眼时,一碗热粥递了过去,凌迟接过,看了赵二狗一眼,这才反应过来,惊愕地问他道:“你来救我……你会沾上麻烦的,你怎么办,和我一起亡命天涯吗?”
赵二狗脸僵了起来,嘴角微微抽动,还是挤出笑容道:“害!我没考虑那么多,但也不可能和你亡命天涯,你知道的,我父母还在这里,我不能走。”
凌迟才感觉到这件事的麻烦,忧虑道:“那你怎么办?王家肯定会找到你一家的,我是可以跑,你怎么应对?”
赵二狗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用力晃了晃脑袋,骂道:“管他的,什么狗屁王家,找上小爷我再说,你别担心我,你明儿个先逃走,我会有办法的。”
凌迟知道他只是嘴硬,心里只怕已经在打鼓了,但自己又能做什么,保住自己的小命都难。
他一口喝光了手上的米粥,站起来郑重地对赵二狗说:“谢谢你,救我的命,但我对不起你,只怕你会因此沾上大麻烦,我不能在这多待,马上就走了,等有机会,我一定报答你!”
赵二狗摆了摆手,笑道:“别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要说谢谢,我得谢谢你,要不是你把王家的功法偷偷带出来教我,我现在还在就是个废人,足够了,你帮我,我也帮你。别惦记我的事,没问题的。”
赵二狗又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递给他,说道:“你衣服破了,都是血,穿我的,才不会被怀疑。”
凌迟接过衣服换上,感激地向他深深鞠了一躬,转身往门外走,赵二狗受不了他这个严肃的样子,在那里尴尬地站着,凌迟左脚已经踏出了茅屋的门,他又转身问赵二狗:“二狗,说来惭愧,我连你真实姓名的不知道呢,一直二狗二狗地叫着。”
赵二狗挠了挠头,好像自己都有点搞忘了,他憨笑着说:“嘿!我自己都不大记得清楚了,主要没人叫过,我爹都不叫我正名,只有在那本破族谱里看到,欸,好像是……对……是赵构,木字的那个构,和狗读起来像嘛,所以就二狗二狗地叫起来了,嘿嘿。”
凌迟也笑了笑,随后转身戴着斗笠离开了这里,赵二狗强装出一派严肃的样子,双手抱拳对他说道:“凌迟,保重,后会有期。”
凌迟的身影在黑夜里越来越模糊,听见二狗的话,他没有停下,只见他单手指天,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这是他们之间告别的习惯手势。
凌迟离开了青幽城,他身上有伤,走不远,去了只离青幽城二十里地的武门关内一个叫泉城的地方。
武门关外遍是少数民族,以部落为单位在边境游荡,那些蛮人气焰嚣张,总是挑起事端,只有中午消停,因为早晚要打仗。
早年皇帝用兵将抵御,屡屡战败,直到约百年前泉城内出现一个修炼大族——武家,他们向皇帝请命,多次组织由只有数名高手组织的刺杀队伍,对蛮人进行刺杀,那些蛮人的头目几乎死光了,随后配合朝廷军队大退蛮人百里,将新的关口命为武门关,武家顺理成章地成了关内第一大族。
自此武家开始广招天下修士,形成了一大宗派,并且武家内多位后人在朝廷任职,其势力不断膨胀。武家在搞垮附近所有修士宗族后,如今已成了武门关内数百里间的实际统治者。其家主一方面是门派宗主,另一方面是皇帝敕封的攘夷侯,复兼地方大将军,官拜从一品,声势显赫,皇帝也难轻易限制它的发展。
而凌迟逃出的王家,其实只是青幽城的第一大家族罢了,地方政权尚由地方长官所控制,他们最多予夺门内之事,在门外却不敢乱来,而武家则不受任何限制。
选择到泉城去,有凌迟自己的考虑,这里武家独大,不受官府控制,而且武家对附近的修练世家十分警惕,自然王家的手不能轻易伸进来,他在这里,至少能活下去。
天亮一个时辰了,林迟终于走进泉城,眼前的景象和青幽城没什么两样,虽然早就听闻武家的强大,但修炼之人毕竟是少数,大多还是普通人。
大家安居乐业,努力把自己的日子过好,所以街上货郎的叫卖声更加卖力三分,店里小二的腰弯得更深,倒下的茶没有一滴溅在客官的身上,经营花店的女子打扮得比花还要美,说书人的腔调里,多了几分唱响历史的豪迈……
雨过就是晴天,凌迟立在街上,花香兼着肉汤的味道往他鼻子里钻,一碗米粥可不解饿,他走这二十里路又饿了,于是走进一家饭馆。
“老板,来一碗面,一大碗,不放辣椒。”凌迟大声说道。
“好嘞!”小二应了一声,赶忙来给凌迟上茶,随后又忙去了。
这一回终于没有无赖捣乱了,凌迟松了口气,两手枕在后脑,终于感到一阵的松弛。
面来了,他端起来大口嗦着,期间还呛了一口,连汤都不放过,全进了肚子,吃饱后他才认真打量起这个饭馆——很大,装潢不错,楼上还有一层,进出的人很多,是个烟火旺的馆子。
店里的人越来越多,伙计明显有点忙不过来,手上的碗碟越堆越高,稍不注意就会打翻,厨房里传出此起彼伏的声音,是生火烧柴,是炒菜,也是搬弄东西,更有被呛住的声音。
凌迟正准备离开,他想到这些信息,灵机一动——他可以留在这里做事,反正自己在这里根本没有安身之所,这里又刚好缺人。
他立刻找去了老板,说明情况后,老板把眼睛从算盘上移开,迅速打量了他一番,笑着说道:“小兄弟看起来有一身的气力,这样吧,你留下,现在就开始干活,你去跟着砍柴搬柴,等熟悉了这里,再教你干其他的事。”
“好嘞老板,谢谢您了。”凌迟说罢就把自己的斗笠扔在一边,脚底抹风地跑到饭馆后面去跟着搬柴。
他心里的阴霾去了一些,觉得命运终于开始有了些起色,他从头到脚都开始变得有力气。
而另一边的赵二狗,就比他要惨得多,乃至让凌迟后悔一生。
作者:佚名枯
作者:月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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