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楚怜夕莫刑的穿回八零年代:闪婚糙汉养崽崽抖音热门小说

更新时间:2023-03-28 04:11:38

小说《穿回八零年代:闪婚糙汉养崽崽》是一本非常催泪的现代重生作品,楚怜夕莫刑两位主角之间的爱情故事虐心虐肺,作者“软桃冰茶”创作的内容篇幅很短,适合一口气读完,详情为:古铜色的肌肤上,汗珠滑下,每一寸肌肤都透出诱人的色气。每一处都长在了她的审美点上,哪儿哪儿都撩人。“……...

穿回八零年代:闪婚糙汉养崽崽

《穿回八零年代:闪婚糙汉养崽崽》小说试读

看着水的问题被莫刑轻松解决,楚怜夕笑着上前想要接过水却被阻止。

“放到哪里?”

莫刑看着眼前小巧的女人,看着她那没有力气的双臂就知道她是没办法提起这桶水的。

楚怜夕指了指一旁的角落,随后凑上去询问道:“莫刑,你能不能教我打水呀?”

“你提不起来。”

很言简意赅。

意思就是她不行。

可是要是想要生存下去,是不能依靠别人的。

楚怜夕秀气的双眉紧紧皱了起来,似乎不太服气。

“你教我嘛!我可以每次少打一点水。”

被那双小手抓住的胳膊仿若有千斤重一般,莫刑僵在原地。

直到楚怜夕再次请求,他才回过神来。

“我可以帮你打。”

将水桶放在楚怜夕指定的位置,他转头打量起了屋里的基本情况。

虽然勉强能住,可他觉得楚怜夕毕竟是个娇滴滴的女孩子。

而且一个人住这里太危险了。

周围没有邻居不说,挨着山里又近,跑下来的野兽随时都能威胁到她的生命安全。

越想越觉得危险,他的眉头都要宁到一块儿去了。

“谢谢你,但你要是总来这里,那他们又想要来捉奸,岂不是一捉一个准?”

“而且,你以什么身份来呢?我毕竟是丁家的童养媳。”

楚怜夕摇了摇头,来到了水井旁边,尝试着把桶放下去。

她并不想牵连别人。

如果这次不是她来得及时,他可能已经被送到局子里了。

那几个可爱的小宝贝估计也已经成为了孤儿。

想到下午那三个叫着“妈妈”的孩子,她更不能让莫刑因为自己出事。

“我会……”

莫刑看着楚怜夕,像是下了什么重大决心一般。

但是话刚说出口就被楚怜夕打断了。

“快来!教教我嘛~”

她伸手将男人扯了过来,指着井口。

这句话让莫刑的身体有些僵硬,他头一次看到她撒娇,如何抵抗得住。

于是,他重新给她示范了一遍过程,附带着讲解。

很快,满满的一桶水就出现在了眼前。

楚怜夕按照他的说法,将桶放了下去,听到有东西落到水里的声音后,便停了下来。

随后,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准备往上拉。

可下一秒她一个踉跄,差点跌到井里,一只强壮的手臂卡在了她和井口之间。

“谢……谢谢。”

楚怜夕勉强撑住身体后,手中握着的绳子也因为太重而松了些许。

水桶眼看着就要跌到井里了,男人伸出另一只手拉住了绳子。

随后只见他两只手并用,三下五除二就很轻松地将水桶重新提了上来。

可此时,二人正呈环抱的姿态。

强烈的男性气息环绕在楚怜夕的身边,她猛地想到了今天早上的时候。

这也太……

“一整桶水对你来说太重了,下次你可以尝试一下只打一点。”

而男人却依旧在自顾自地说着打水的技巧,完全忽视了自己的动作。

就在他说完没有得到回应后,他才看向几乎是被他抱在怀里的楚怜夕。

这时,他才意识到两个人暧昧至极的姿势。

看到楚怜夕红透了的耳根,他的呼吸也是一滞。

可就在此时,外面传来了呼喊声,还伴随着叫骂声。

是有人来找楚怜夕了。

而且,好像是丁婆子带着一群人来了。

看着外面亮起的火光,楚怜夕有些慌张。

这会儿要是叫人抓住她和莫刑,那上午的话就没人信了。

“快走!”

她蹑手蹑脚地来到门边,果然看到了丁婆子。

但是他们现在好像还不知道她在哪里,正逮着房子一个个搜。

“走!”

莫刑对外面的情况有些察觉,不等楚怜夕反应,直接将楚怜夕扛在了肩上,一个利落翻身从后面的窗户冲了出去。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村民们的注意,乌泱泱地来到了屋后。

“谁在哪里?!”

说话的是老丁头,丁志喜的父亲。

看来他们一家人都来了。

楚怜夕赶紧用手挡住了脸,同时用衣服遮住了莫刑的上半身。

可莫刑的身高在村里那是不可忽视的存在。

“弓着点身子。”

她拍了拍莫刑的后背,提醒了他。

莫刑则是迅速将身体调整成弹射状态,整个人矮了一个头,但这种姿势更利于疾跑。

随后,他便朝着山上冲去。

可山路难走,而且又是晚上,很快二人与村民之间的距离就越来越近了。

眼看着就要追上了,楚怜夕捂住嘴巴的手被莫刑拽了过去。

楚怜夕便从被扛得姿势,变成了趴在他的背上。

这样更方便行动。

“抓紧了。”

下一秒,莫刑便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迅速甩开了村民们。

小说《穿回八零年代:闪婚糙汉养崽崽》 第八章 他们找来了 试读结束。

《穿回八零年代:闪婚糙汉养崽崽》网友点评

陌若浮生:作者大大,首先你的书我读起来非常好,但是在现代重生的世界里,主角的参与感不强,虽然他是在旁边吃瓜的,但是也应该参与剧情,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作者在直白的讲故事,细节上差点意思。

勿忘初心:《穿回八零年代:闪婚糙汉养崽崽》个人觉得作者文笔很好,于以往的小说有不同的风格,我还挺喜欢的,支持作者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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