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姜未叶渐晚主角的小说全本章节大结局

更新时间:2024-01-10 17: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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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是姜未叶渐晚的古代言情小说《和竹马退亲后,我被他死对头娇宠了》,本书是由作者“触字怪”创作编写,书中精彩内容是:水米未进整整三日,侯爷再也坐不住了,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世子就这样死去,只好松了口,同意退婚。……

第三章再也没有人叫我小西施了

我想,我现下的苦笑十分难看。

能架得住这尊大佛,金晞真是个厉害的人物,不可小看了去。

楼弦一出生就凭借着嫡出的身份得到了世子的位置,生活在世家大宅里,许是见惯了后院妇人家勾心斗角的模样。

他一定是把我也当成了那种为了男人而不择手段的女子。

记得大半个时辰前,他府外的侍卫声称他在铺子忙碌着,我想也不想便信了。

看这情况,大抵是他为了掩人耳目的说辞罢了。

我身子差,为了得到他的一句拒绝,先是等在了府外,又是赶去铺子,最后辗转到了马场。

这般奔波,不仅没有换得一句问候,还被劈头盖脸训斥了一番。

而金晞或许即将有难,他登时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日头好像陨落了,风呼啸地更为厉害。

身子上的冷,怎比的上心冷呢?

日头东升西落,昼夜循环。

但我心中那一颗为他而跳动的心房,是再也不会升起来了。

就算我入了楼弦的府门,我也踏不进他的心门。

若我真的嫁入了侯府,楼弦可会分半点眼神给我呢?

我与金晞的身份差得太多,今日他可以认为我在以权压人,那明日呢,后日呢?

姜家尚在,我就一定会是他的正妻。

金晞人品贵重,但她的出身摆在这,最多只能被赐个贵妾的身份从侧门进府。

我爹与我娘曾许下了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诺言,我并没有在姜府上见到过其他姨娘。

家里没有,不代表其他高门大族没有。

听闻妾室要日日向正室行规矩,连用膳都得伺候在一旁。

就算楼弦可以为了她而不顾诸多礼节,但第一日的执茶礼是一定免不了的。

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子当了妾室,楼弦的心中恐怕对我就只有恨意了。

和一个不爱我的男人两看相厌,终日浑身怨气,这真的是我姜未想要度过的日子吗?

我喜欢了他那么久,足足六年,在这一刻尽是笑话。

姜未,放弃吧,别挣扎了。

短短一瞬间,我竟把自己的半辈子都思索完了,再抬眼看向他时,眸子里带了几点泪光,但说出口的话竟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

【世子爷,我爹会亲自与侯爷说明白,您不必再担心了。】

【姜某与您的婚事,就此作罢。】

年少时,我便偷偷喜欢着楼弦。

这是我心底藏着的最大的一个秘密,不曾向任何人提起过。

我与他初见时,才堪堪九岁。

我朝重视对皇子公主的培养,他们自三岁便要进入皇家私塾,由皇帝亲自选出最负盛名的大儒来教导他们。

为了让他们更加勤奋上进,也为着督促进学,三品以上官员的嫡出公子和小姐都必须陪同他们一道入学,名为伴读。

原本伴读应在六岁就进宫,但因我身子骨弱,外祖母向陛下求来了恩旨,准我在府中好好调理身子,晚三年再议。

记得刚入学的那日,是我最为窘迫的时刻。

大家都好奇地看着我,一旁的皇子还擦着鼻涕,竟伸出手来捏了一下我的胳膊和大腿,连番略带嘲讽地发问:

【你真的九岁了?该不会为了入学假报年岁吧?怎么长得像根豆芽菜?】

【啧啧,这身量连我府上的门槛都够不着!】

我在府里待了这么多年,平日里只见着伺候自己的几个丫鬟和嬷嬷。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那么多生人,出言还如此不逊,根本不知道如何反驳。

我当下满脸通红,心跳得十分快,恨不得找个地缝赶紧将自己藏起来。

议论声和嘲笑声越来越大时,楼弦出面替我赶走了他们:

【去去去,一边去,不懂就别瞎说。】

【人家姜小姐确实病弱了些,但也没到这种弱不禁风的程度。】

【你见过这么美的豆芽菜吗?我看啊,这便是书上的西施娘子!】

他幼年时长得极为好看,五官柔和,身量纤长,像个小白面团子。

我看到他的第一眼时,就已经动了心,替我解围后,我便更将他放在心上,还想着要好好报答他的恩情。

【西施妹妹,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他年岁虽小,但却能洞察人心,一眼便看穿了我的心事,出言宽慰。

因为我的座位与他相近,年纪又相仿,就逐渐熟络了起来。

他是我在私塾里结识的第一位好友,我们一起去城外放风筝,一起去河堤抓鱼,闲暇时日还会带着足足的银两一同吃遍京城街头巷尾的美食。

我至今还记得,楼弦那神采飞扬的面容,以及聊到趣事时他爽朗的笑声。

我的心上人,他是个多么清风朗月的君子啊。

入学三载,一同长大,我与他也算是半个青梅竹马了。

只要有人欺负我,他都会赶紧起身挡在我的面前,堂堂世子爷嘴皮子还挺溜,为了我和别人呛声,拉都拉不走,非要赢了才好。

在我十岁生辰时,他还送了我一套极为贵重的笔墨纸砚:

【读书,可使人明礼。】

【小爷我啊,最喜欢这些东西了!】

【小西施,你可别辜负了它们,一定要认真学!】

那一套东西上头的徽印我认得,是江南极富盛名的文宝阁所有。

文宝阁的东西,价值千金,非达官贵人不伺候。

听闻他喜欢礼数周全、学富五车的才女,看来这是真的。

就连他腰上的香囊外侧都绣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几枚小字。

与我爹曾中过探花郎的水平不同,我在诗书上的天赋并不高,甚至可以称得上平庸。

旁人读一遍就能背出来的文章,我要背上三遍,甚至五遍十遍。

别说举一反三,就连举十反一都难呐。

因着晚了三年入学,本就远远落后于人,连许多字词我都还写不出来。

我自幼心气就高,不愿意让人知晓自己的不足,更不想去请教楼弦。

我怎么能在自己爱慕的郎君面前落得下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