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九千岁》是一部扣人心弦的古代言情小说,由火乙巧妙编织而成。故事中,宋清词连赫经历了一系列惊险刺激的冒险,同时也面临着内心的挣扎和选择。通过与他人的相处和与自我对话,宋清词连赫成长为一个真正勇敢和有责任感的人物。这部小说充满了情感与智慧,大夫人抹了抹泪,说道「清词这是舍不得妹妹啦,秋月,快去送送你阿姐。」我蒙着盖头,只能从……将给读者带来无尽的思考和独特的体验。
第一章重生后嫁给太监
我是侯府嫡女,金枝玉叶,贵不可言。
如愿嫁给心上人祈王李叙,他宠我入骨,许我一世一双人。
我以为我是天下最幸福的女子。
可是隆冬腊月,临盆那日,庶妹宋秋月乘皇后宫辇亲临祁王府。
她说。
「祁王,是被你连累的。」
她以谋逆之罪下令抄家,全府上下凌迟处死。
对我剖腹取胎时,宋秋月随意地用长剑划开了婴儿的脖子,眼神冰冷不屑,红唇勾起,对我露出微笑。
最后,一场大火,祁王府付之一炬。
当我再次睁开眼,竟然回到了出嫁当天。
「小姐,恭喜你得偿所愿,觅得如意郎君。奴婢,呜呜,奴婢真为小姐高兴。小姐,你这一路走来,奴婢看着,都好心疼。」
丫鬟玉兰哽咽着为我整理霞帔,此一去,主仆永别。因为玉兰被大夫人遣回了原籍。
我垂眸,有什么可心疼的。
我是侯府嫡女,金枝玉叶,贵不可言啊。
抚摸着腹部,一阵坠痛,深至骨髓。嫁衣逶迤在地,鲜艳如血,浓烈似火。
「玉兰,什么时辰了。」
「小姐,再有一刻钟,就到吉时了。奴婢给你披上这红盖头吧。」
我微微颔首,虽然这满目刺眼的红让我快要窒息。
吉时已到,侯府外锣鼓喧天,迎亲队伍已到。
玉兰扶着我,踏出厢房,一步步朝着花轿走去。
侯爷,大夫人,庶妹宋秋月,兄长宋世远,他们皆站在我的身后,送我出嫁。
我停住身体,唤了一声。
「秋月。」
大夫人抹了抹泪,说道「清词这是舍不得妹妹啦,秋月,快去送送你阿姐。」
我蒙着盖头,只能从缝隙处看见我面前的杏黄裙摆。
她声音温雅动听。
「秋月送别阿姐,愿阿姐往后琴瑟和鸣,安平喜乐。」
我握住了她的手,启唇。
「好。」
十里红妆,祈王迎亲队伍绵延街巷,最前方的高头白马上,坐着我的心上人。
他一定英俊潇洒,气宇轩昂,他现在一定正在用充满爱意的温柔眼神看着我。
今日我们将缔结良缘,长相厮守。
我拂开玉兰的手,跨过门槛,一步步走向轿辇。
掀开轿帘,欠身坐入轿内。
轿起。
这一刻满街皆静寂。
就在这一日,安阳侯府成了京城最大的笑话,祁王戴了京城最大一顶绿帽。
因为,他的新娘,侯府千金,宋清词,上了东厂太监抬妾的轿子。
既然进了这连府,上了连赫的床,我已经来不及后悔。
「你不去做那祁王妃,非要来我这阉人这里做妾。」
来人声音低沉喑哑,站在我的面前,我只能看见他描金缂银的皂靴。
「求,求连大人疼我。」我掐了掐手心,有些艰难的开口。
自古佞臣奸宦多心狠手辣之辈,我甚至都不知道能不能活到明天。
眼前一亮,盖头被毫不留情地掀开。我竟是第一次如此近的打量这权倾朝野的太监。
容貌生的俊美,丹凤眼眼尾下垂,平添一分多情,可是眼神却薄情淡漠,嘴边噙着漫不经心的笑。
就是这么一个人,却心性狠毒,手段残忍,做尽坏事。
可是,他也确实有通天的本领,能在后来让整个朝廷笼罩在他的阴翳之下。
被尊称为九千岁。
民间诘问:
后宫是谁的后宫?皇后又是谁的皇后?
我知道自己有一张酷似宋秋月的脸,她曾以倾城容颜冠绝京城,引无数人折腰。
自然包括这连赫。
容颜,我酷似她,却不如她,那我有什么呢?
看着连赫兴致却缺缺的表情,我起身跪在他的脚下。
解开头发,脱下嫁衣,伸手轻拽他的衣摆。
我有什么?生在花街柳巷,长在勾栏花街,我把那些勾引取悦男人的下流手段学了个遍。
大概这方面,我还是有一点天赋的。
「我竟不知,侯府千金还有这种本事?」
连赫声音喑哑更甚,语气却戏谑讥诮。
「我的本事远不止这些,不知连大人可有兴趣?」
我露出媚笑,娇声回答道。
「愿闻其详」
话音刚落,我便被推倒在榻上,窗外夜雨连绵,有人说祁王爷在连府外站了一宿。
翌日,我抖着手将衣服穿好,嫁衣委地,满榻珠钗,还混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这连赫竟真是个阉人。」我如此想着,掀起一抹冷笑,却扯动了嘴边的伤口。
连府的小妾流水的抬进来,却大都裹着白布抬出去。
我不能落到那个下场,我要做的事还没完成。
我所求不多,只要他为我动一下心。
侯府庶女宋秋月以貌闻名,嫡女宋秋词如今恐怕以自甘**,委身太监闻名。
白日里我学着侯府里姨娘们争宠的手段,膳食侍候皆亲力亲为,学着煲汤烹粥,为他整理衣物,熏香,在他办公时奉茶揉肩。
这不像是姨娘的活,倒像是下人奴婢的活。
我笨手笨脚,每每能看见连赫脸上嘲讽的神色。他有时还特意遣了下人,看我忙的像个陀螺。
晚上比较轻松,能做些我拿手的活计。
我会遂着他的心意,偶尔放肆,偶尔端庄,作出享受的模样,伪装我的忍耐。
他冰凉的手指摸着我的眼尾,我轻喘着气回望着他。
那双眼里,一片寒凉。
他没有对我动心,哪怕一丝一毫。
连赫走后,我睁着眼直到天亮。
我起身坐在铜镜前,抚摸着镜中人的眼尾,拈了一根绣花针,沾上胭脂,狠狠刺在那处。
鲜血蜿蜒而下,犹如一道泪痕。
我端详着镜中人,更像她了,宋秋月眼尾正有一颗红痣。
身体不足以让他动心,那么若是救他一命呢?
我没有多大本事,不然也不至于委身太监靠他来完成复仇。
所以我绞尽脑汁想出了个馊主意。
找人暗算他,再趁机救他。
据我所知,多的是人想要他的命,只不过没那个本事罢了。
我自愿进了连府做妾,当然也就没了侯府的嫁妆。连赫也没给我发例银,是以平日里我就饥一顿,饱一顿,偶尔还需和下人们抢食。
连赫不与人一同用餐,也不轻易食用其他人做的饭,所以前段时间,他才会觉得我愚蠢至极。
再说回来,身无分文的我,想要暗算他,却连个人也雇不起。
但是,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府里藏着一个密探。
我总是去膳房里搜刮些下人的剩饭,偶然看见这人胳膊上的刺青图案。
我前世偶然见过,这是皇室豢养的死士标志。现在的朝廷还没有被连赫把持,这应该是皇室的反击,想要暗杀连赫。
看来我和此人有相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