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网文写手“佚名”带着书名为《瘸腿男人娶了个北京姑娘》的现代言情小说回归到大众视线,本文是一本以现代言情为背景的爽文,围绕主人公周清麦程砚知身边的传奇经历展开,剧情梗概:他不知道,他的呼吸密密麻麻,让我的心一震一震。他手上的温度,包裹着我,温暖着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鬼使神差地说,…………
我要主动出击。
等到假期的时候,我和往常一样约程砚知,他点了点头,「你还想学什么?」
「我想做陶瓷。」我一边回他的话,一边掏出手机,「就是这个。」
我观察着程砚知的神色,解释着,「没事,如果你明天有其他的事情,你可以...」
他打断我的话,「好。」
程砚知做得很认真,而我面对着失败的泥土,早就没了耐心。
或许是我所有的耐心已经全部给了程砚知,于是索性放弃,转过头去盯着他。
不知看了多久,程砚知突然起身走到我的身后,手穿过我的双肩,握着我的手,「周清麦同学,专心手下。」
他不知道,他的呼吸密密麻麻,让我的心一震一震。
他手上的温度,包裹着我,温暖着我。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鬼使神差地说,「程砚知,我喜欢你。」
他手上的动作只是一顿,没有回应我的话,依旧顾着手上的动作。
我头脑瞬间清醒,也为我的莽撞道歉,「对不起,我说错话了。」
本想抽回手,却被他用力握紧,笑了笑,「告白的事情,应该我来说。」
他停下机子,半跪在我身前,「麦麦,我不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你的,但我喜欢你待在我身边的每一秒,我想了很久,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又怕我不能给你一个你期待的未来。」
我不管不顾地抱着他,没明白他话中的分量,只是说,「为什么要去考虑未来,我只问你,当下的这一秒,想不想和我在一起?」
「想。」
我和程砚知恋爱了!
除了一开始偶像剧的出场,好像我们的人生很平常,在陪伴中渐渐适应对象的存在,在一点一滴中累积对彼此的爱意。
我简直是全世界最幸运的人了,我喜欢的人,又刚好喜欢我。
大学的那几年,我们都很忙。
忙着学习各项课程,忙着珍惜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
大三暑假,是我们最后一个假期,大家都格外珍惜。
放假的前一天,程砚知在女宿舍下面等我,我飞奔上前投入他的怀抱。
然后彼此心照不宣地问对方。
「有什么安排?」
「我们去哪玩?」
他笑了笑,「去云南吧?」
我愣了愣,对于这个去向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我们这群人,对彼此的家庭,都知根知底,除了程砚知闭口不提。
他有不肯言说的过往,未曾对我敞开的大门,突然在此刻为我打开。
大理的景色很美,我们走在斑驳的石板路上,程砚知脚步很慢,他说他也是第一次来这里。
他的眼眸印着各种风景,而我眼眸只有他。
路过一家戒指店的时候,我拉着程砚知走了进去,买下了一对对戒。
我将戒指戴在手上,又替他戴着。
那是我第一次看程砚知忽然变换的眼神,以及他想说,有没有说出口的话。
只是当时的我,无暇顾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