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舔狗复仇记》情节紧扣人心,是吃糖不甜写一部不可多得的都市生活小说,语言简洁但却生动形象。讲述的是:孟芸不屑地瞄了一眼叶莺,估计不想再继续争执,就换了话题:“改天把你男朋友带来我瞧瞧,交往有一年了吧?”……
第二章
叶莺把我抱到宠物医院做了全面检查。
“啧啧,谁这么狠!打得内脏都破裂了,真下得去手!”医生连连摇头,“这狗的生命力好顽强,伤成这样了还活着。”
唉,其实它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我!
我暗暗地想着,任凭医生给我救治。
清理、消毒、包扎,内服外敷的药物都给我用上了。
叶莺小心翼翼地把我抱回了家。
那是我为了和孟芸结婚而买的婚房。联排别墅区里的一栋三层小楼,后面有一个花园,栽满了孟芸喜欢的蔷薇。
在门廊下给我安了一个小窝,叶莺轻轻拍着我的脑袋:“你要快点好起来哦,我们人类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也一样。”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雕花木门,盼着孟芸能出来看看我,哪怕一眼,哪怕一句关切的话,也足够温暖我冰冷的心脏。
优美的音乐声响起,是叶莺的电话**:“张启,我正想你呢,你就来电话了,我们算不算心有灵犀?”
张启?是我认识的那个张启吗?
我被她雀跃的语声吸引了视线,此刻她脸上洋溢的是恋爱中的女人幸福的笑容吧?我从来没有在孟芸的脸上看到过,哪怕是在和她的婚礼上。
那时候我自欺欺人地想,或许是那场车祸使孟芸致残,她始终无法接受现状吧!
我羡慕又贪恋地望着叶莺的笑容,企图在她脸上寻找孟芸的影子。
对方不知道说了什么,叶莺沉默了一会儿说:“嗯,我表姐情绪好多了,我知道你和姐夫是好哥们,你也不要太难过了。”
原来真的是我认识的张启!
张启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他硕士毕业,长相儒雅,工作却一直不顺心。后来他到我的工厂里应聘,因着我的信任,让他做了财务科长。
各方面不如他的我,却创建了规模不小的服装厂,不到十年时间,发展到省内龙头企业,他却成了我手下的打工人!
我曾经窃喜,以为我比他幸运。
现在看来,我还是比不过他!
叶莺把手机贴在耳边和对面的人絮絮说着情侣间的琐碎小事,把我留在漆黑的夜色中。
吃饱喝足的我,身上的疼痛没能阻碍我很快沉入梦乡。
梦境纷扰,我看到一个戴眼镜的狰狞面孔,向我举起了鞭子......
倏地惊醒,我的眼瞳在暗夜的寂静里闪着恐惧的幽光!
是张启!
原来这只狗的原身是张启养的一条叫“大黄”的金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