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字叫做《上门女婿学乖记》,是一本十分耐读的都市生活 作品,围绕着主角 林宝儿明旭之间的故事所展开的,作者有相虚妄,简介是:‘瞧你这样子,竟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听好了,宝儿是我的人,你别痴心妄想了!’......一阵哄笑。这……
史明旭坐在沙发上扭头跟林宝儿舌吻在一起。
他浑身上下散发着逼人的气势,公子哥的风流倜傥。
再看看我,老实本分的大学生,兼职做外卖。
除了阳光点儿,脸帅点,其他一无所有。
用旁人的话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这种没心没肺的普通人,和史明旭这种沉稳内敛的公子哥比不了,难怪林宝儿不稀罕。
从精神治疗中心出来,连之前仅剩的阳光都没了。
里面的日子着实难过。
他们让我学狗一样在地上爬。
还把剩菜残根倒在地上让我吃。
恶心的泔水味,直冲味蕾,反酸狂吐。
刚开始我一直反抗,可换来的是一顿毒打。
‘我不吃连狗都不吃的东西。’
‘你连狗都不如!林大小姐吩咐了,只要不伤你的命,我们想怎么打怎么打!’
......
反抗亦无用,没人会同情我。
即便我是林氏的上门女婿,在那些人看来也只是林氏大小姐的狗。
只有乖乖听话才能尽快出去。
史明旭听到我诚心诚意的道歉很满意,他起身,坐直。
‘瞧你这样子,竟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听好了,宝儿是我的人,你别痴心妄想了!’
......
一阵哄笑。
这事大家心照不宣,唯独我不懂。
偏偏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演戏。
林宝儿满脸通红,被当众表白,她含羞默默的推了推身边的情郎。
史明旭一把搂住了她,手在她的腰间盘旋。
我依旧低着头,瞧着那满钻的红色高跟鞋,闪的我眼花缭乱。
是啊,我只配看她的鞋子。
‘你现在当真算是懂点事了,也不枉费我把你送到那里去。我满意多了,明旭这个方法是挺好的。’
......
我心里很痛,却不敢多说话。
生怕她再次恼火把我送回去。
当狗就当狗吧,再回去,怕是没命出来了。
我匍匐在地上,连连点头。
‘是,是,林小姐说的是!史少爷说的是!’
......
之前,我还理直气壮的喊她老婆,理直气壮的将她从史明旭的身边拉开。
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如今真真正正不会再那么傻了。
‘林小姐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再也不敢觊觎林小姐了。我不配,我不配。’
......
想着满身伤痕,想着沾了盐水的鞭子。
像我这种低级的人,便不该看那高高在上的太阳。
娶了豪门大小姐才知道什么是一入豪门深似海。
林宝儿就像一个定时炸弹,稍稍不高兴就会发癫。
她的情绪暴躁,疯起来谁都拉不住。
怪我动了不该有的心思,妄图改变她。
这个让我一见钟情的美丽女人,成了让我惧怕的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