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日那天,她去接白月光了》全文没有拖泥带水,也没有烂俗套的感情线,很值得看的一部都市生活小说。温浩沈晓钰是该书的主角,小说精选:“昨天晚上我不是故意的,你知道我真的很喜欢那个歌手。但是昊宇他一个人在场外,那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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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色的领带夹,像是我高中喜欢的那种。
地摊上,大概两块钱一个。
我猜,昨晚意识清醒的时候,她一定在想,只要她拿出这个领带夹,我什么都会原谅她。
十七岁的时候,我在**上暗示沈晓钰,谁给我这个领带夹,我就会很喜欢很喜欢她。
可我不再十七岁了,我今年二十四,参加工作两年,每天穿的衣服都是黑白成套的西装,高中时对职场的向往早就消失殆尽。
领带夹,我不会再喜欢这种东西了。
所以,我轻轻捏过领带夹,随手往桌上一扔:
“好,我原谅你。沈晓钰,你放开我吧,我要去工作了。”
说完,我甩开她的手,大步跨了出去。
沈晓钰没追过来。
她大概是生气了。
我又开展了和沈晓钰的冷战。
这一年来,我们吵架越来越频繁。
无外乎关系到一个人,唐昊宇。
我想起大学我和她异地恋的时候,两个人第一次吵架,也是因为唐昊宇。
那年唐昊宇和自己的初恋分手,跑来沈晓钰的大学来找她。
而她呢,丝毫不顾及我的心情,陪着唐昊宇在外面度过了一夜。
被我发现之后,她无所谓地回我:
“我和他什么都没有,别疑神疑鬼一天天跟神经一样。”
那是我第一次和她吵架。
可三天,五天,一周过去了。
她都没来找我道歉。
朋友圈反复更新和唐昊宇待在一起的惬意,配文是:
「最亲密无间的好友。」
于是我开始怀疑是不是我自己太过分了,她交一个普通朋友,我也要去干涉吗?
谈了恋爱,就不可以和男生一起玩了吗?
我连夜飞过去找她求和。
那次,我错过了大学英语六级的考试。
年轻的时候爱着沈晓钰,像飞蛾扑火一样地去爱,甚至让我为她付出性命,我想二十岁的温浩,恐怕也会甘之如饴。
那时我甚至向她承诺,毕业后我会和她一起生下一子一女,她去追求事业理想,我做出牺牲承包家里的一切家务,照顾儿女,陪着她过简单安逸的日子。
现在想想,自己也真是够蠢的。
大学四年,我从来都是整个系里绩点第一名,老师说我天生能力强,在职场干一定大有作为。
我想或许某种程度,我应该感谢现在堕落的沈晓钰。
如果不是她工作上碌碌无为,挣的薪水不够支撑我们这个家庭的开销,我也不会在职场上大杀四方。
年纪轻轻,就在公司有了一席之地。
只是还不够。
大四那年,为了陪沈晓钰共进退,我主动放弃保研。
现在想想,这一切真够可笑的。
把女人放在自己的前途命运前面,值得吗?
当然是不值得的。
女人会为了别人放弃你,但学历不会,知识不会。
我想我还有机会,重新读我喜欢的专业,在学校里面过属于自己的人生。
我准备了考研的资料,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往市里面的图书馆跑。
至于沈晓钰,有多远滚多远去吧。
一个月快过去了,我才又收到沈晓钰的消息。
是沈晓钰的好朋友赵悦发的朋友圈。
照片里面沈晓钰有意识地贴近唐昊宇,而赵悦则配文:
「三个人的友谊,他们两才像是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