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禾意这本书写得很生功,剧情不俗套。看了还想看,故事很吸引人,佚名写得真好。禾意沈召是本书的主角,讲述了:动作尽量放轻柔一些。可即便如此。中途我还是疼昏过去一次。我被关在破庙里足足二十天。这中间,三人轮流守在外……
我是宁王身边最痴心不悔的姑娘。
为他杀人挡刀,眼都不眨。
可刺客面前,他却弃我而去。
「一条狗而已,丢便丢了。」
后来,我九死一生逃回京城,恰逢宁王娶亲。
我目不斜视与他擦肩而过,满心欢喜扑到与他七分相似的少年将军怀中。
将军轻哄:「别怕,我活着回来了。」
而身后。
得知自己是替身的宁王捏碎扳指,红了眼。
这是我第九次来怡红楼。
为宁王送房事要用的鱼膘。
老鸨熟门熟路地将我迎进他所在的房间。
房门打开。
京城叫得上名号的纨绔都在。
而一身月色长袍的宁王沈召。
正和一位衣着清凉的粉裙女子,衣衫不整地搂抱在一处。
我走过去,将装满上等鱼膘的盒子重重放下。
粉裙女子眼波流转,拉长音调问道:「这位姑娘瞧着眼生,是新来的姐妹吗?」不知谁笑了一声。
「曼娘可别乱认亲,这位可是咱们礼部侍郎家的陈四姑娘,正儿八经的贵女。」语气说不出的阴阳怪气。
我抿住唇,当作没听到。
只因我知道。
他们更想说我只是沈召的一条狗。
招之则来挥之则去的那种。
被唤作曼娘的女子笑着从沈召身上退下,随意地打了下嘴角。
「瞧我这嘴,陈四姑娘别介意。
「奴家早就听说有个对咱们宁王殿下痴心不悔的姑娘,为了殿下竟不顾流言蜚语深夜来青楼,如今真的见到了,一时激动,口无遮拦了。」变本加厉地嘲讽。
我看向沈召。
他嘴角微勾,右手转动着大拇指上的翡翠扳指。
这代表,他心情不错。
丝竹声起。
看热闹的舞娘翩翩起舞。
曼娘遗憾地埋首在沈召怀中:「奴家早就想看桃花扇舞,可惜楼里的姑娘都不会。」未尽之言。
而京城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