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的姻缘就让她抢吧》这部佚名写的书挺好的,里面的内容也挺丰富的。主角为宋锦欣宋锦安主要讲的是:宋锦安被两个丫鬟摁在原地,待到我慢悠悠梳妆打扮好,拎着她后脖颈走到马车边时,已日上三竿了。……
当初他买下他花了十两银,所以取了这个名字。
我低下头不敢转身,怕一回头看到那张脸,就想起那段屈辱的过往。
想起被沈新知胁迫,与书童苟合替沈家延续香火的恶心过往。
「公子——」
我听见声音后愕然抬头。
来的人粗壮矮小。
根本就不是我记忆中那个书童!
重回及芨之年,我便妄想将曾经历的一切当成一场噩梦。
以为梦醒了,但这句「十两」,如耳畔惊雷,打破了我的幻想。
原以为只是被他***,没想到我连那个人都不知道是谁。
想想这些时日,我到底在做什么?
被***时,我最想要自尊。
被囚禁时,我最想要自由。
我居然被短暂的安稳迷了眼睛!
那日回府后,我大病一场。
怏怏地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
待能出门时,已经是阳春三月了。
宋锦安打扮得像只花蝴蝶,跑来我的院子耀武扬威。
「爹说带我们去玉华寺踏青,姐姐身子没好全,定是无法出门了吧?」说罢,还装模作样地扼腕叹息:「真可惜呀,那么美的桃林,姐姐今年见不着了。」见我不慌不忙地吃着早点,她便知这次的显摆又失败了。
气得跺脚:「你知道玉华寺的桃园有多出名吗?没见识的土包子!」我搁下筷子,命令左右:「将她拿下!」祖父早逝,祖母不愿离乡来京,不得已之下,母亲只能带着年幼的我一同回祖籍沅江侍奉祖母。
而宋锦安的小娘,在京城顶着宋夫人的名头周旋于各家夫人中间,风光极了。
直到侯府有意前来结亲,父亲才记起远在沅江的妻女,匆匆接了回京。
十年的乡土生涯,已经让我与京城的繁华格格不入。
宋锦安这句「土包子」一点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