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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言情题材小说《八零:娇软小知青被糙汉老公掐腰宠》是“红薯精”大大的原创佳作,该书以王美珠 白霆钧为主角,主要讲述的内容有:女儿随爸,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错。妞妞五官更像白霆钧,尤其是平时的细小动作就更像了!妞妞慢腾腾的挪到王美珠……
第3章
白家年纪最小的是白霆运,现在镇上读六年级,白家老二跟老三是双胞胎,分别叫白霆文跟白霆武,现读初三,作为老大的白霆钧早早的就辍学为家里减轻负担,白家公婆的担子重,单单是这几个儿子的房子跟彩礼就足以压垮他们。
王美珠是家中独生女,在下乡做知青前,家中的生活过得还是非常优渥,后来即使遭遇变故,双亲还是处处考虑保全她,不舍得她受委屈。
想到这里,王美珠万分想念爸妈,不知道他们现在如何了?身体好不好?不能在身边尽孝是她的遗憾。
王美珠有回城的打算,但不是抛夫弃女,她要带着白霆钧跟妞妞一起回去!
单身的知青不能回城,但考上大学的,却可以带着家属。
王美珠不光自己要考大学,还要监督白霆钧,在山村没出路,要想日后的日子越过越红火,还得去大城市发展,文凭是最要紧的。
王美珠暗暗下定决心,抬眼注意到正偷瞧她的小姑娘。
妞妞双手扒着门框,眼睛眨都不眨的看着王美珠,娘亲好像变得不一样了。
王美珠勾了勾唇角,“妞妞,过来。”
妞妞抿着小嘴迟迟没有动作,平时她靠近娘,娘总是不搭理她,可她不过去,又担心娘会生气。
女儿随爸,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错。妞妞五官更像白霆钧,尤其是平时的细小动作就更像了!
妞妞慢腾腾的挪到王美珠跟前,怯怯的喊了声“娘~”
“头发乱了,娘帮你重新扎。”
小姑娘的头发不短,发质不好,黄黄的,乱糟糟的不好看。
王美珠回屋拿出梳子,先将打结的地方梳开,再从头到尾的编成蝎子辫,最后留下两条长长的小尾巴。
妞妞不敢动,娘亲身上的味道真好闻,跟奶奶的不同,跟爹爹叔叔们的更不同。
还有娘亲的手掌软软的,妞妞感觉头皮很舒服,希望时间可以再长些。
“好了。”王美珠细细打量妞妞,换种发型,换种气质,妞妞从小可怜的模样一下子变成灵动活泼,更讨人喜欢。
“吧唧”一口,,王美珠双手捧着妞妞小脸,“真好看。”
温热的触感还在脸颊停留,妞妞倒是有些扭捏的红了脸,娘亲她了?!
妞妞睁着大大的眼睛,想起她朋友狗蛋说的,娘不喜欢爹,她娘喜欢的是顾知青,以后早晚会不要他们。
难道娘突然对她好,是打算离开?
妞妞冷不丁抓住王美珠胳膊,泪意盈盈,“娘,你别扔下我跟爹。”
虽然娘不喜欢她,但最起码每天还能看到娘。
娘要是走了,她就永远都看不到。
王美珠嘴角的笑意滞住,似乎是完全没想到妞妞会说出这种话,她跟白霆钧关系不好,原来妞妞什么都知道。
孩子只有在好的家庭氛围中长大,心理才是健康的,上辈子她的妞妞是病死的,当时她如果把妞妞接到城里治病,说不定还有治好的可能。
王美珠再次扯了扯苦涩的嘴角,嗓音柔柔的,“娘不会扔下你们的,咱们要一起回城,外公外婆还没见过妞妞,他们都很惦记你。”
妞妞眨着大眼,娘说的是真的?他们会一起回城?还有外公外婆长什么样?内心生出小小的期盼,她要去告诉狗蛋。
......
晚些时候,公婆他们下地回来,白霆运早就做好饭,从屋里抬出吃饭的桌子跟凳子,在搬到最后一个时,他偷偷瞧了眼嫂子,犹豫片刻还是原地搁下。
王美珠习惯单独在屋里吃饭,她的饭菜由白霆钧送进去。
白霆钧照例端着饭菜走到门口,王美珠见状便明白怎么回事。
“以后我不在屋里吃了,你端回去。”
白霆钧墨瞳一冷,她这么快就要撇清关系?
王美珠意识到自己说的话被白霆钧误会时,她没解释,干脆端回桌上,紧挨着妞妞坐下。
这一举动,直接把白家公婆跟三个小叔子搞蒙。
最后还是婆婆张桂兰出声缓解尴尬气氛,“吃饭!愣神就能吃饱不成?吃完赶紧回屋歇着,明天的工分要是完不成,老娘扒了你们的皮!”
婆婆是个精瘦干练的,典型的嘴硬心软,狠话只会冲她儿子们跟老汉讲,从没朝着她跟妞妞说过。
王美珠的存在,多多少少会让白家众人觉得有些不自在。
主要是这位嫂子实在是太能闹腾,她不跟泼妇似的,她冷战,滋味更让人难受。
俗话说的好,事出反常必有妖。
又是给妞妞扎头发,又是坐下来吃饭的,她什么意思?
这顿饭,吃的是各存心思。
白霆钧干活快,吃饭也快,男人不是狼吞虎咽,但相比较于王美珠的细嚼慢咽,他举止就有些不雅。
“娘,待会儿我上山一趟,晚上记得给我留门。”
“嗯,”张桂兰知道他要去干什么,没再说话。
王美珠还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跟白霆钧好好谈谈,一觉醒来,外头的天大亮,身旁的被褥还是平整的,好像昨天晚上白霆钧没回来过。
她起身换了件齐踝碎花连衣裙,王美珠这人有轻微洁癖,夏天的衣服必须要一天一换,她柜子里的衣服大多是下乡前在城里买的,哪怕过了几年,样式都是新奇的。
王美珠先前在知青宿舍受人欺负,像这些衣服都是不敢穿的,后来嫁给白霆钧,旁人便不敢再欺负她,她想穿什么便穿什么。
长发编在脑后,镜中人干净白嫩的脸颊很是好看,微垂的眼睑透着几分怜人,哪怕生过孩子,她的身形还如同当初没有变化。
灶台锅里热着饭,王美珠随便吃了点,想起这么热的天,公婆他们还在田里干活,中午自带干粮是不回来的,她在家待的有些不自在。
下乡知青是要接受劳作教育,王美珠原先在知青宿舍的那些人,每日都有干不完的活,她嫁给白霆钧后,男人舍不得她干,直接去村支书那儿说他一个人赚两个人的工分。
私下有不少人都说白霆钧傻,婆娘娶回来当祖宗似的供着就算了,还得忍受婆娘戴的绿帽子!
王美珠下地窖拿了颗过冬白菜,打算今天中午炖白菜送饭去田里,她干不了农活,做做饭还是没问题的。
前世顾安柏的口味被王美珠养的极为刁钻,她一日三餐都精心准备,结果确实好心喂了狗。
舀了一小块猪油下锅,白菜炖猪肉才是最香的,无奈现在家家户户也只是在过年的时候能吃上肉。
王美珠把白菜炖在锅里,又出来把院子打扫干净,倒是累得一头汗,她找了处阴凉地方歇着。
再过些日子,村里便会取消赚工分拿粮食的政策,到时候会实施分地到户,那也就意味着百姓的日子会越过越好。
王美珠等白菜炖的软烂,她全倒进小锅,收拾完端着去田里。
再快走到村口时,王美珠眼尖的注意到一抹熟悉身影,又是顾安柏!
他不在田里好好干活,总在外面瞎晃悠什么?
王美珠压下心头的疑惑,她思考之际,侧身躲在大槐树后,顾安柏走到一处院前,左右看四下无人,他直接进去。
是偷东西?王美珠转念又觉得不可能,顾安柏不缺吃不缺喝,没道理偷。
正纳闷怎么回事,王美珠看到窗户一闪而过的缠绵身影,登时呼吸一滞,搞了半天,顾安柏是来偷情的!
这房里的人不就是柳依云跟顾安柏吗?!
似乎一切都能说得通,回城的名额有限,知青不管男女都是想尽办法回城。
怪不得顾安柏能拿到名额,原来早就已经偷偷拿下村支队的闺女。
柳依云仗着她爹是村支队,偷偷给顾安柏走的后门。
看样子,俩人偷情已经是轻车熟路,还是老早就勾搭上的。
顾安柏是真厉害,妥妥的踩着女人上位。
“嘶——”王美珠不经意间碰到滚烫的锅边,她思绪回笼,俩人干柴烈火,一时间完不了事。
没想到好时机竟然会来的这么快,她今天说什么都该给他们留下“刻骨铭心”的好印象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