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是程梦向承安的小说《重生八零之原配要改嫁》,真的是良心作品,强烈推荐。故事简介:夫妻两并不疼程梦这个女儿,他们最宠的是家里唯一的男丁,她的弟弟程天才,最挂念的是五岁就夭折的大女儿程天爱。……
第4章
程梦好一会儿才回神,她妈匆匆离开的背影写满了热切,上辈子的她刚刚经历生死大劫,紧跟着贞洁受损,回到家又被她妈连翻讽刺打骂,人早就吓傻了,根本没注意这些零碎的细节。
是啊,上辈子。
如何形容自己的一生呢?
她能想到的词多是,狼狈,多余,尴尬,窝囊,以及寄生虫。
死其实挺好的,尘归尘土归土,她根本不想回到原点,可又不能真正的坦然面对死亡,程梦痛苦的抓头发。
哎?黑的?头发虽黑的干黄但茂密。上辈子她早早的生了白发,到四十多岁全白。
抬抬胳膊踢踢腿,关节很灵活,浑身充满朝气,连皮肤也绷得紧紧的。
程梦心里慢慢涌起一些欢喜,和全身皮肤耷拉着一捏全是皮比起来,血肉混在一起的紧实光滑没人不喜欢。
她想,重生也还行?
眼底的笑意在注意到身上的外套时凝滞,那个她想绕开又不得不缠在一起的人,也不对,是她单方面被动的缠着。
向承安,三道湾村唯一的大学生,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到她死之前都是鼎鼎有名的人物。
向家上到老下到小,都是文化人,和她家这样的泥腿子八竿子打不着,唯一的交集大概是她弟弟程天才又生病了,她爸妈厚着脸皮去向家讨要一些药材。
用他自己的话说,那不是讨要,以后有钱总会还的,重点是他也不知道啥时候有钱,后来也嫌没脸,总遣她去。
向家在村西头,程家在村东头,两头都有出村的路,如果不刻意基本不会碰面,两家不熟是真的,能一直老死不相往来多好,可惜啊。
身上的外套有淡淡的皂角香味,外套里面空空如也。
程梦低头看自己的身子,瘦,蜡黄,一看就是营养不良,除了年轻,真没什么吸引力,向承安大概也是这么想的。
他碰上她,真是倒了十八辈子的大霉,他爹妈讹上人家,不娶不行。
一个大学生和一个大字不识的村姑,一个长相俊逸的栋梁和一个普普通通的蝼蚁,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而现在,她爸妈正在坚定不移的为实现这个无稽之事而努力。
院门被推开,刚才离开的夫妻两又回来了。
程大鹏走出去才想明白,他就这么去向家缺点啥,缺啥呢?
缺证据!
看看,穿着向家小子衣服的梦,就是最好的证据。
向家敢不承认,他就去举报,别说是大学生,就是皇帝老儿也给他扒层皮下来。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程大鹏还斗不过一个外来户?
“梦啊,走!爹给你撑腰,今天这事必须给你办的漂漂亮亮。”
自打注意到身上的外套,程梦就知道该来的跑不了。
郭巧兰着急,上去扯她胳膊,“走啊,你磨叽个什么劲,这事赶早不赶晚,去了你就当个摆设,啥也不用管。”
上辈子犹如提线木偶,被她爸妈提着去了向家,人家大门紧闭不管她爸妈怎么叫嚷就是不开。
于是她给向家当了半下午门神,接受四方乡邻嘲笑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