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云林采薇是一位心怀正义的年轻侦探,在小葡萄爱吃葡萄创作的小说《大邶枭雄》中,他将面对一系列扑朔迷离的谋杀案件。富有智慧和洞察力的常青云林采薇不断破解线索,揭示真相背后隐藏的阴谋。这部穿越重生小说紧张刺激,充满推理和悬疑元素,常青云发话,梅良新如临大赦,带着那些打手屁股尿流地跑了,跑了老远才劫后余生,朝着常青云的宅子呸了一声。……必将带给读者意想不到的惊喜和震撼。
常青云合上门,一转头就看见林采薇已经跪在了地上。
“官人,求求你不要卖我,我现在就回娘家去给你借钱,一定给你凑够银子,求求你了,不要卖我。”
常青云叹了口气走过去伸出手要去扶林采薇,林采薇躲了一下。
很明显的就是那种害怕又戒备的感觉。
常青云伸手把她给扶了起来:“你放心吧,我一定会搞到银子去还给他的,不用担心。”
看见林采薇明显对他很害怕的模样,他松开了手:“夜深了去洗洗睡吧。”
林采薇身子一僵,她今天才自嫁过来,等会……
常青云主动松开手,他自己去冲了一桶凉水,又给林采薇去烧了一锅热水。
林采薇坐立不安,看见常青云她立马站起身:“官人。”
常青云知道她害怕,也不靠近她,自己找了床破凉席铺在地上睡了。
不一会就睡着了。
装的。
为了不那么尴尬。
他在想的是怎么搞钱,打猎不知道能不能成。
林采薇听见常青云规律的呼吸声这才没那么紧张,悄悄去厨房,那里竟然给她烧了一锅热水。
她看着热水发呆,良久才把热水舀了去洗漱好轻手轻脚地去床上睡觉。
第一次跟一个陌生男人同呆一室她没敢闭眼睛,一直警惕着,直到后半夜困了睡过去的。
林采薇一大早起来,常青云早没了踪影。
常青云习惯了早起锻炼,天还没亮就跑步去县城的城门口等着开门了,门一开他直奔外边的山去。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年头还是有很多的野生动物的。
他艺高人胆大,直接去了一个印象中不大有人走动的地方。
那些村里的猎户都是在自己附近村里打猎的,常青云来的这座山是没有人开发的地方,老远就看见几只兔子在吃草。
常青云弯腰捡了几块石头,百发百中打中兔子的脚,没一会儿的功夫就收获了五只野兔。
他用树藤把几只兔子绑了,单手拎着进了县城的一家酒楼。
“掌柜的,你们这里收兔子吗?”
酒楼的掌柜看着常青云拎着好几只兔子,眼神一亮:“收!二十文一只,我全要了!”
“二十文?!”
二十文钱一只的话,五只兔子才一百文。
这也太便宜了吧。
一千文钱才是一贯,也就是一吊钱,一贯就是通常说的一两银子。
这也太低了,他就是把那山上的野兔全部都薅秃了,也还不了五十两银子。
“怎么样?壮士卖不卖?这些都是新鲜的,我才给你这么高的价钱,你这要是死的,我最多只能给你十文钱一只。”
“我买了!我给你一贯!”
一辆比较简易的马车路过,车帘子撩了起来,里边露出一张宜喜宜嗔的脸:“兔兔这么可爱,你们为什么要伤害它们?”
看见兔子受伤的脚,王飞瑶看着就心痛了。
“一贯钱,你这些兔子我全买了!”
她看向常青云像是在看刽子手一样。
这个男人也太狠心了,这么可爱的兔兔,竟然要卖酒楼里做菜!
她一边说着一边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一粒银子,朝着常青云那边扔了过去。
常青云伸手就抓过那粒银子,动作敏捷,行云流水。
他拿了银子然后很痛快地把那兔子交给了马车旁边跟着的婢女。
“多谢这位娘子。”
不是他这么狠心要残害小动物,而是人自己都吃不饱,活不下去的情况之下当然得让自己先活着。
酒楼的掌柜的看见马车立马过来行礼:“王娘子,要到酒楼里边坐坐吗?秦官人今天出去采购了,估计要过一阵子才能回来,娘子可以先到酒楼里边休息休息。”
王飞瑶直接甩下了帘子:“谁找他?!我们回去!”
那马车来的也快,去的也快。
常青云目送着那辆马车离开,掌柜的瞪了常青云一眼:“你这小子运气倒是挺好的,遇见了王娘子。你别看了,你这癞蛤蟆是吃不上天鹅肉的,王娘子跟我们秦官人那是有婚约在身的,你再看也没用。”
常青云还真的不感兴趣,他当时只是看着那女孩子跟林采薇差不多年纪,穿金戴银的,还怪好看的,他也想给林采薇买。
林采薇自嫁给他,来的时候连一身新衣服都没有。
既然做了他的老婆,他当然会让自己的老婆过上好日子了,不过现在嘛,他真的缺钱。
常青云掂量了自己手里的那一两银子,这钱真的好难赚。
他笑着问掌柜的:“店家,你这里什么野味都收吗?”
掌柜的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下常青云,看着他那小身板有些鄙视地道:“收。活的比死的贵一倍的价钱。”
掌柜的不是小看常青云,实在是他长得不像猎户。
掌柜的也不是没见过那些村里的那些猎户,个个长得人高马大的,人家一看就特别的有力量,常青云这样的不像是猎户像是读书人。
一看就瘦竹竿一样的,这样的人能搞到几只野兔来,他都觉得是常青云运气好。
他好心地劝道:“哎,小伙子,你可不要乱来,运气好得了几只野兔也不错了,其他那些大的野兽可会要人命的。”
常青云朝着这掌柜的抱拳:“多谢掌柜提醒,在下再去碰碰运气。”
傍晚时分,常青云用一根木棍挑着兔子来了。
这一次足足有30只兔子。
掌柜的:……
“你这是捅了兔子窝了?”
常青云笑了笑:“运气好而已。店家这些都是活的,你都收吗?”
掌柜的为难:“虽然活的能养,但是我每天也用不了这么多兔子啊,养久了养死了养瘦了我也不划算。”
常青云拎了一只兔子:“老板,我能借你的厨房自己煮只兔子吗?给你十文钱。”
掌柜的搞不懂常青云什么意思。
他点了点头,有钱给,就借吧。
不过一会的功夫一阵浓郁的香味飘了出来。
掌柜的吸了吸鼻子。
好香。
常青云端着一盘红烧兔子肉到大堂里找了个空位坐下来慢慢吃。
累了一天了他都饿了。
大堂里的客人都被吸引了。
“什么味道这么香?”
“店家,给我也来一盘这个菜!”
“闻着就好吃,我也要。”
……
掌柜的擦了擦汗,这味道比他家大厨做出来香。
他走到常青云的身边:“来我这当厨子,一个月给你二两银子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