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秋逢春》这本小说可以说是我在古代言情文里剧情最好的了!秋浓云秀是该书的主角,小说内容节选:她清亮润泽的杏眸里满满都是对我的期待。“嬷嬷擅解妇人之病,你同她好好学。若再遇到你母亲这般难产的妇人,你也不至于束手无策……
1.
**病逝之后,北漠王要以国主之礼为她治丧。
北漠朝廷无一人有异议。
他们忘记了**只是南黎国打发出来和亲的异族贵女,只记得**带来了耐寒耐旱的粮食种子、简易操作的织造之术和治病救人的医术良方。
**还在的时候总说:“北漠也好,南黎也罢,总之无论哪一国的百姓过的日子都一样的苦,多教他们一些生存的法子,他们就能活的顺遂些。”
我跟着**的灵柩走出北漠皇宫,看着大街小巷的平民百姓都为**的离去感到痛心和惋惜,脸上露出沉痛的哀悼。
我忍了许久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
**,这盛世终如你所愿。
我到**身边时,只有七岁。
那一年,母亲难产了,生下弟弟就撒手人寰。
偏偏那年是天灾年,地里大旱,收成少得可怜,家里已经有五日没米下锅了。
刚出生的弟弟像只瘦骨伶仃的猫崽,饿的连哭声都没了。
爹爹没了法子,只能寻了人牙子来将我卖了。
卖我的三两银子,爹只留了一两,剩下的全塞在了我怀里。
往日人高马大的汉子已经饿得佝偻了身躯,他两眼含泪,抱着我哽咽着说:
“秋丫头,莫恨爹,不卖你,咱们都活不了。”
我趁着他抱我的时候,又把二两银子塞进了他的破布褂。
我知道,爹不是不疼我。卖我,也是想我能有口饭吃,不至于饿死。
若不是天灾年间人牙子只收六到十岁的小孩儿,我爹能把我们一家三口全卖了。
收了我的人牙子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妇人。
她的头发梳得纹丝不乱,挽着一个单髻,鬓角抿得很严,牛板车带起的烟尘也没能沾染上她那身石榴红的袄裙,浑身都透着精明干练。
她让我叫她红姑,她说我是个好命的人。
在家里的时候能有疼我的爹,被卖了还能遇上她这样正经的人牙子,而且正巧碰上全是大户人家要买人。
“这十里八乡,只有我红姑从不往那些腌臜地方卖人,我手里的人儿,最差也能去个殷实富户家里当下人。”
我也觉得我是个好命的人。
不然一排八个小丫头,**怎么就独独挑中了面黄肌瘦的我呢。
毕竟和我一同进府被挑选的姑娘们,有的懂厨艺,有的擅梳妆,还有的读过书。
**是安西节度使的独女,用红姑的话说,是云端上的九天仙女一般的高贵人儿。
这样尊贵的人只扫了院子里排成一排的我们一眼,就遥遥用手中的扇子指了指我。
她身边陪着的嬷嬷似是对我不太满意,恭敬地询问**不再挑挑了。
**和善的看着我,笑得真的像云端上的仙女那样美。
她说:“这个最瘦,年纪也最小,就是她了。”
当时我不懂为什么最瘦最小也能成为被选中的理由。
后来嬷嬷说,瘦,说明家里穷,吃不饱饭。小,说明还不到能干活的年纪。
**唯恐我因为年龄小干不了活最后没有人家收,不得不回到饭都吃不饱的家里去。
所以,勉为其难的选了我这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挑,既不识字,也不会做针线的笨瓜当贴身丫鬟。
她可真是顶顶好的人。
红姑很有眼力见的让**给我赐名,**只笑着摇头。
“人的姓名都是父母给的礼物,小丫头原来叫什么,现在就还叫什么吧。”
从此我就不再是西河村的林家大丫小春,而是安西节度使周家的丫鬟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