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飞以细腻的笔触创作了一部充满惊喜的现代言情小说《七零宠婚,嫁给第一硬汉》,主角杜红英高志远的故事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这本小说以其独特的视角和巧妙的叙事手法给读者带来了难忘的阅读体验。“后悔个屁,我绝对不会娶她。你要娶也挺好的,我会叫她一声弟妹。”高思文心里长长的松了一……。
“红英,你一向是大度的人。”
呵呵,一向大度,不斤斤计较,所以就任由恶人来踩。
当年知道孩子高安康是高思文和文菊的亲生儿子后,杜红英气傻了。
婆婆张桂兰就是这样劝她的。
你要大度,你自己没有生育,孩子从小就是你带大的,以后他要给你养老的……你要是闹起来了,思远工作闹没了对你也没有什么好处;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你闹也没用,思远不也是你男人吗,男人总会犯点这样那样的小错,别揪着不放……
去他娘的大度。
“婶子,您大约记错了吧,我的心眼都很小的,特别是这种事儿更没有通融的余地。”
当她傻啊,高志远都拒绝的事儿,张桂兰来做自己的思想工作,说她同意了去劝说高志远。
“红英……”
“婶子。”真当自己是软柿子,杜红英想着上辈子的憋屈:“婶子,我和高思文订亲,是你们高家上门求亲我爹娘才同意的,订亲两年了,成亲在即我落了水,高志远救了我,高思文就以此为借口不娶了。让高志远娶我,说是为了我名声着想。转头高思文就要娶文菊,婶子,您当我是傻子还是什么?高思文敢发誓说她和文菊是清清白白的吗?”
张桂兰……来之前男人给她说了一点,大约是这小子是真的惦记着那个文知青。
“肯定是清白的,他们是同事,思文也是想着他名声要好一些,毕竟,亲戚朋友和学校的老师都知道他六月十八成亲,突然之间新郎变了人,追问起来对你的名声也是有碍的。”
又是为了她考虑?
“没事儿,名声不当饭吃,再说了,身正不怕影子歪,我是什么样的人,婶子和村里人谁不清楚呢?”杜红英心里气得半死,脸上一点儿也不显:“倒是高思文,为了他名声着想,最好是我成亲半年后再结婚,这样人家才不会说他脚踏两只船,早就和那个文菊看对了眼。”
“这……”
张桂兰还想说什么,但是杜红英就是油盐不进,不改初衷。
“桂兰啊,我看红英说得也没错。”陈冬梅坚定的站在自家闺女这一边,她也听出来了,高思文是真的花心,要不然三天时间就能找到替代品:“若是不这样办,我看红英也就不用嫁了,让你家高思文娶那个文菊吧,你们家也算是办喜事了。”
高思文这个狗东西,是想将红英的脸按在地上踩呢。
前脚不娶她,后腿却娶那个文菊。
难怪红卫说在学校看到高大哥和文老师头都碰到头了,还让大姐注意一下高大哥别变心了。
说这话被红英弹了一下脑门,说他人小鬼大瞎说话。
现在想来,无风不起浪啊。
“嫂子,哪能啊,咱们两家打亲家,这可是一直说好的事儿。行行行,就办志远和红英的亲事,不能变不能变。”
杜红英是她看好的儿媳妇,不管嫁老大还是嫁老二,肥水到底没流外人田。
至于那个文菊,早娶晚娶早晚要娶,不急。
高思文一听亲娘没谈下来脸都急红了。
“爹,娘……”
“闭嘴!”高建成冷声道:“老子警告你,你别得寸进尺。十八志远结婚,你就算要娶那个文菊,也得等明年才行。”
“爹……”
“滚!”
六月十七,杜家院子里开始热闹起来了。
嫁女儿的酒席是第二天凌晨。
但是亲戚们都远,要提前一天来吃喜酒的。
同村要好的添妆的人也会来。
“红英,红英。”同村的李红梅和她要好,带着一幅自己绣的鸳鸯戏水的枕巾进了房间:“真没想到,你要嫁的人居然变成了高志远。”
“呵呵,我也没想到。”
上辈子就没想到还能抓住这样的机会。
“要我说,高志远比高思文还帅气,这个男人你换强了。”
“噗”杜红英一下就笑了,什么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李红梅说的话杜红英是赞同的。
“之前我就给你说过,高思文和山川村那个文知青走得近,你还不信,你猜我刚才过来的路上在竹林里看到了什么?”
天还没黑透呢,她看到了什么?
少儿不宜的?
“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文知青在哭,高思文在给他擦眼泪,你说纯洁的革命友谊同志关系能走得这样近,我看他们肯定有一腿。”
“那个狗男人,你不嫁他真是太好了。”
“红梅,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红英,你……当真这样想的?”李红英瞪大了眼睛:“好家伙,你总算清醒过来了,之前我说什么你都不信,还觉得我是在挑拨你们之间的感情。”
“哪有啊,我只是不想让你担心我。”这个挚友,上辈子在她成亲之后不久经她姑姑介绍嫁到了外省,最后好像过得也不如意,这辈子得拉她一把,姐妹儿都要远离不幸的婚姻:“红梅,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回头我让志远在部队给你找一个好的兵哥哥。”
“真的吗?”李红梅愣了一下还是接过了杜红英的话:“我最喜欢兵哥哥了,那你可得记得让高志远帮忙噢。”
“嗯,一定以及肯定。”
好姐妹俩正说着话,又来了客人添妆。
一对枕巾、两条洗脸帕、一个搪瓷洗脸、一个温水瓶、一节布……亲疏远近,从添妆就看得出来。
七十年代的添妆好有时代的特色,看着房间里堆放的这些小玩意儿,杜红英不知道明天陪嫁有几挑。
“快快快,新郎来迎亲了。”
门外有人喊。
男方迎亲,一群的帅小伙挑着小箩筐,里面有肉,米,面,酒,新衣服,还有一只大红冠子的大公鸡。
“红英,你的新郎好帅啊。”李红梅跑进来对她说:“啧,他和高思文虽然是双胞胎,真的是长得一点儿也不像,一个高一个矮,一个黑一个白,一个帅……”
嗯,错了,两个都帅。
不过,高思文的帅带着文静和儒雅,高志远的帅是狂野,甚至还有点痞的感觉。
上辈子,她就被高思文的羊皮诱惑了,至死都没有醒悟过来,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一天。
真傻!
真的!
杜红英闭上眼深呼吸一口气,这辈子重新来过,欠她的一个不少的讨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