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重生:我不做舔狗了,你急什么小说值得一看,喜欢作者李晨曦大大的笔峰,把男女主李晨曦林逸风秦云韬无所不能的精彩绝伦展现在读者眼前。主要讲的是“什么?!”林逸风怒道:“两份饭,你一个人全给吃了?你是饭桶吗?”坐在前排的几个学生都用一种鄙……
“李晨曦,苏晴晴她胃不太舒服,你去给她买点药吧,要快,顺便再给她带点早饭来!”
苏晴晴此刻正趴在桌子上,她肚子疼,所有人都在担心她。
若说,谁对她最为在意,非林逸风莫属。
他现在正是苏晴晴的正牌男朋友,每一次考试,他们两个都是前两名。
林逸风虽然对别人很冷漠,但对苏晴晴却很不错。
在外人看来,两个人简直是天作之合,天生一对,郎才女貌。
至于李晨曦,那就是给林逸风的绝对舔狗,谁都知道她喜欢林逸风,成天给他送吃的喝的,还时不时的给钱讨好。
活的既卑微又渺小。
重生后的李晨曦见林逸风命令她命令的极其理所当然,她顿时皱了皱眉。
自己前世怎么就没发现自己这么**呢?
唉,现在想来,前世的她被他呼来喝去,她甚至还很享受。
甚至,她还以为,这是两个人的关系很好的象征,要不然,他为什么不命令其他人,偏偏命令她?
见李晨曦就这么呆愣着,林逸风不满道:“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去!”
说完,他走向苏晴晴,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怎么样了,有没有好一点?”
苏晴晴目光望向李晨曦,随即看向林逸风道:“算了,别让人家去了,还是我自己去买药吧。”
苏晴晴刚要起身,林逸风却又将她按了回去,“你就歇着就好,她就喜欢被我使唤!”
他冷笑着说道:“要是我不使唤她,她还不乐意呢。”
“喂,”他冲着李晨曦挑了挑下颌,“你说对吧。”
若是在之前,李晨曦一定会微笑的同意,接着便会立即出门,根据林逸风的指令,去买药买吃的。
每次吵架,她看着他发火,就会主动跟他道个歉,哄着他。
但此刻的李晨曦见林逸风如此自信,不由得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林逸风皱眉:“还不赶紧去?!”
李晨曦没理他,转身出了教室门。
她是要去趟食堂,不过并不是给苏晴晴带饭,而是要自己去吃的。
她好久没怎么正常吃饭了,此刻肚子确实有点饿。
来到食堂,正要排队,一旁的学生看见她,顿时失笑道:“马屁精,你是来给林校草送饭的吗?”
“人家家里可是开迈巴赫的,就算是谈恋爱也得是门当户对,像你这种就别做梦了!”
“他家迈巴赫么??我这种怎么了?”李晨曦好笑道。
那人嘲弄道:“你不过就是一个女佣的女儿而已,天天跟着少爷去学校,还妄想着能嫁给少爷呢!”
“还是别做梦了,你撑死了也就是给大少爷当个丫鬟罢了。”
李晨曦撇了撇嘴,“所以说林逸风告诉你们,我只是一个女佣的女儿吗?”
开什么玩笑!
她的爸爸可是云城的第一大富豪,而在他们眼中家里开迈巴赫的林逸风,只是她家一个司机的儿子而已!
那辆迈巴赫,也是她爸爸名下的一辆汽车而已。
还是因为她对他有好感,所以,她才让他每天都坐自己的车去学校。
可是在所有的人看来,林逸风是少爷,而她却是女佣的女儿,还真是讽刺啊。
那男生嘲弄道:“不然呢?你以为你是什么人?云城首富的女儿吗?”
那人一边说着,一边把自己给逗乐了,“别异想天开了,好好给你家大少爷打饭吧。”
李晨曦淡淡一笑,什么也没说。
她打了两份饭后并没去班里,而是在餐厅里找了个座位,将两份饭全都塞进了肚子里。
她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饭了。
前世的穷的一点钱都没了,根本买不起菜。
只有等菜市场关门了,她才会去捡别人不要的青菜......
不得不说,食堂的卤肉味道不错,就是分量少了点,一口气吃掉了两份饭,肚子里的饥饿感才稍稍减轻了一些。
当她回到教室的时候,刚好第一节课的**也响了。
林逸风见她走了过来,有些恼怒的说道:“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药呢?饭呢?你放哪了?”
李晨曦冷冷地问道,“什么药?”
林逸风愣住了,他恍然觉得李晨曦好像有点变了。
她从来都不会这么跟他说话的。
他皱了皱眉,呵斥道:“我都说了是治胃痛的药!晴晴肚子疼,你看不见?!”
“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我要你有什么用!”
李晨曦呵呵一笑,“我跟她又不熟,干嘛要去帮她买?”
说起来,苏晴晴的家境并不好,之所以被人叫做白富美,是因为林逸风把她给他的钱和东西,全都给苏晴晴用了。
所以本质上来说,其实是李晨曦以一己之力养活了两个爱面子的穷鬼!
可这两人用着她的吃着她的,到头来反倒对她吆五喝六的。
倒反天罡了属于是!
林逸风愤然道:“李晨曦,你再这么闹下去!我可不会再理你了!”
李晨曦看了林逸风一眼,只感觉有些好笑,“随你便。”
林逸风看李晨曦如此云淡风轻的模样,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索性甩手怒道:“好!有本事晚上你就别跟我一起回家!”
哼!每次只要他一生气,她肯定会来道歉求饶的!
林逸风心里暗暗想着,敢这么嚣张,是时候给你点教训了!
这次,你李晨曦必须给我大大的好处才行!
不然,别想让我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