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当替身后,我成了他小婶婶》这本小说可以说是我在短篇言情文里剧情最好的了!温辞沈妄是该书的主角,小说内容节选:挂断了电话,江聿风将我搂进了怀中,一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半晌,我揉了揉他的头发,笑着说:「怎么了,阿聿……
圈子里都说沈妄爱我爱得不可自拔,将我宠成了公主。
直到我在他书房看见了一张照片,才知道,原来我只是一个替身罢了。
分手的时候,我不哭不闹。
沈妄还和他的朋友打赌:「我赌过不了多久,温辞就会哭着回来找我。」
没想到,过了一个月,我杳无音信,他终于慌了,主动给我打来电话。
「温辞,闹够了就赶紧回来。」
没想到,一个男人轻笑着回应他:「回不来,姐姐累了,刚睡着。」
听说,那一晚,沈妄疯了。
我无意中在沈妄的房间发现了一张与我相似的照片。
可照片中的女孩不是我。
想到沈妄看向我时,总是会时不时走神,一种莫名的心慌袭上心头,我慌乱地翻找着这个女孩存在过的足迹。
她是沈妄的谁?
好不容易,我在沈妄CCD中找到了,看到了他和她的亲密回忆。
眼泪忽然不受控制地掉落下来,砸到了相机上。
女孩还叫宋池,是沈妄爱而不得的白月光,他哥哥的妻子。
他在日记中写道:「阿池,我遇到了一个长得和你好像的女孩,她叫温辞,名字和你也好像,你说这是不是老天对我的眷顾,让我重新再拥有你一次。」
「谁TM让你进来的。」沈妄怒不可遏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一把将我手中的相机和日记抢了过去。
「沈妄,你难道不应该和我解释解释吗?」我的声音轻颤,带上了哭腔。
沈妄漆黑的眼底忽然染上一丝笑意,他用指腹轻轻擦掉我的眼泪,语气温柔缱绻。
「阿辞,你要知道,要不是因为你长得有几分像她,你觉得我会让你待在我身边这么久吗?」
「好了,你也别这副委屈得不行的模样,你不早知道我们之间本来就是一场交易,无关情爱。」
因这一句话,我的身体微微轻晃,再听到关门声响起时,终于承受不住瘫软在地。
我不知道。
我怎么会知道呢?明明是他在绚烂的烟花下说我笑起来很好看,然后轻轻将我拥入怀中。
交易?无关情爱?
那我这七年的感情到底算什么?
沈妄是京圈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却因为我一句不喜欢烟味,他从此戒烟。
因为我说不想看到他受伤,他再也不去碰那些危险的极限运动。
沈妄追我时,追得轰轰烈烈,恨不得告诉全天下,我温辞是他的女朋友。
所有人都觉得沈妄爱我爱到发疯。
现在,这一切看起来仿佛是个笑话一样。
等我出书房的时候,屋子里早就不见了沈妄的身影。
看着镜子里哭得红肿的双眼,我自嘲地笑了笑。
深夜,沈妄一个电话给我打了过来,像是喝醉了。
「阿辞,我喝醉了,你能来接我吗?」
我原本是不想去的,毕竟没有人在知道自己只是别人替身的时候,还能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不过,我还是去了,就当为了他所谓的那场交易,还了他最后的恩情。
我来到了沈妄经常和他那些狐朋狗友常来的酒吧,刚想推门进去时,听到男人嘶哑凉薄的声音响起。
「发现了又能怎么样?温辞不过是她的一个替代品罢了。」
虽然早就知道了,但是替代品三个字从他口中说出时,心里还是忍不住泛起一阵刺痛。
我听到有人问他:「沈妄哥,难道这七年,你就没对阿辞动过心吗?」
「没有,你不知道每次和她做的时候,我都害怕睁开眼睛,她让我觉得恶心。」
沈妄的话让我如坠冰窟,刺骨的凉意顷刻间蔓延到四肢百骸。
怪不得,每次做的时候,他总给我的眼睛蒙上一层纱布,说是害怕我看见他害羞的模样。
原来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
我深吸一口气,颤抖着手缓缓推开包间的门,所有的声音瞬间戛然而止。
「干什么,干什么,拿钱拿钱,我就说她是我的舔狗你们还不信。」沈妄不以为意地打破沉默,声音有些漫不经心和得意。
「还得是妄哥,就是牛。」
「就是,不愧是京圈第一花花公子。」
周围的人纷纷附和。
自从谎言被戳破,沈妄仿佛放飞了自我,什么浪子回头,都TM的是骗人的。
「既然你没事,我先走了。」指甲陷进皮肉里,但我感觉不到一点疼。
正当我转身离开时,沈妄叫住了我:「温辞,过来,我有话和你说?」
我静静看着笑得肆意张扬的沈妄,心如死灰,声线是从未有过的平静。
「沈妄,我们分手吧。」
我不想我的一腔深情在别人看来只是一只听话的舔狗行为罢了。
沈妄慵懒地躺在沙发上,语气散漫随意:「阿辞,你离不开我的,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我都会找到你的。」
「而且,想想温阿姨。」他的语气带了一丝威胁。
我被他一番不要脸的话气红了眼眶,浑身颤抖,忍不住泼了他一身红酒。
「沈妄你畜生。」
要不是因为他在我妈生病的时候,对我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何至于到这自取其辱。
本来想着大家和平分手,现在他却用我的软肋威胁我。
沈妄不紧不慢地擦掉脸上的酒渍,从怀里掏出一张银行卡丢在地上,嗓音带着轻蔑和戏谑。
「这里有两千万,只要你好好待在我身边,不管我,不干涉我的生活,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周围的人哄笑成一团,还有人在打赌我会不会为钱丢掉尊严。
有人说我会,毕竟我好不容易挤进了他们的圈子,能捞一笔是一笔。
也有了解我的人说:「你们也太不了解温辞了,她自视清高,爱情至上,怎么可能会为了一点钱,让她和妄哥的感情变质。」
就连沈妄也双手合十撑在桌子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垂眸看着地上静静躺着的银行卡,沉默不语。
在众人的目光下,我蹲下身捡起了那张卡,包间的气氛瞬间凝固了。
众人纷纷扭头看着沈妄那张阴沉的脸,大气都不敢出一个。
「谢谢沈总的好意,我就收下了,麻烦告诉一下密码。」
当沈妄咬牙切齿说出密码时,我笑了。
离开包间的时候,我还听见有人在安慰沈妄,说什么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打赌,让他不要在意。
还有的人墙头草两边倒,愤懑不平地骂我是个拜金的女人。
他们或许不知道沈妄在气什么,只要我知道。
我擦掉眼角的泪,手心因为太过于用力,浸出了丝丝殷红的血。
沈妄永远都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他觉得,我永远都会乖乖在原地等着他。
只是这次,他失算了。
像是在蓄意报复那天没有给他面子,圈里都在传我即将失宠。
原因是沈妄这几天在追一个新晋的流量小花旦。
按理说我是不应该会知道这些事的。
可有些人就是这样,在你风光的时候捧着你,落魄了也要狠狠踩上一脚。
沈妄给那个小明星又是送房,又是送车的。
这不还没转正就跑到我面前吆五喝六的。
「姐姐,你该让位了,我比你年轻漂亮,沈总自然更喜欢我。」
小花旦娇笑着躺在沈妄的怀里,看向我的眼神带了一丝得意和不屑。
「所以,沈妄,这是你的意思吗?」
带着新欢来搅乱我朋友的宴会。
沈妄像是没有看到我的怒火,嘴角扬起一抹好看的弧度,声线懒散。
「阿辞,别再跟我玩欲擒故纵的把戏了,你看,她是不是更像她。」
最后一句话,他是压低了声音在我耳边说的。
我没想到,只是这几天没有去找他,沈妄就按耐不住性子来找我了。
「我们分手吧。」说完这句话,沈妄紧紧盯着我的脸庞,生怕错过我难过的表情。
可惜,让他失望了。
「好。」我轻轻点头。
「以后我们还是朋友,以后你有事还是可以来找我的。」
小花旦听到这句话,不满地跺了跺脚,不知道沈妄说了什么,她笑得灿烂夺目。
我轻轻莞尔一笑,走上前,漫不经心道:「不用了,不过在此之前……」
「啊啊啊,贱人,你敢泼我酒,我要杀了你。」
鲜红的液体顺着小明星白皙的脸颊缓缓流下,美得不可方物。
我不是没有脾气,只是因为沈妄收起了浑身的利刺。
沈妄深深看了我一眼,眼底忽地染上一丝玩味。
看着两人走远的背影,我久久没能回过神来。
闺蜜撞了撞我的胳膊,语气担忧:「阿辞,你没事吧,怎么哭了?」
我笑着摇摇头,到底是没有说话。
为了安抚我失恋的痛苦,闺蜜带我来到了月色酒吧。
她当场点了十八个男模。
「阿辞,喜欢哪个随你挑,今天你最大。」
其他朋友都附和地点点头。
我摇了摇头,喝了一瓶又一瓶酒。
闺蜜有些不解地问:「阿辞,你真的就这么喜欢沈妄那个狗东西吗?」
嗯,真的很喜欢,那样张扬肆意的少年没有人不会喜欢吧。
当时因为家里破产,爸爸跳楼,母亲重病,是沈妄将我从泥潭拖出。
还记得当时我坐在楼梯上哭得不能自已,他坐在墙头,一脸痞笑,张扬肆意。
「喂,转校生,谁欺负你了,老子帮你揍他去。」
「喂喂喂,你别哭啊,来,老子请你吃糖。」
所以,和沈妄在一起后,我小心翼翼地守着这段感情。
「来来来,姐给你找一个小狼狗,保证让你迅速忘掉沈妄那个渣子。」
很快,包间由外向里被推开,众人一阵惊呼。
「江聿风?还得是你呀,念念。」
闺蜜摆摆手:「不不不,我也只是顺水推舟罢了。」
我的眼神有些迷离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干净的眉眼间带着一丝凌厉,宽肩窄腰,大长腿。
身量很高,一身简约的黑色卫衣,脚上是一双白色AJ,整个人充满了青春活力的气息。
他的沈妄的小叔,年纪却比我们都小。
「小风,等会你送一下你阿辞姐,我们都喝醉了,不能开车。」
江聿风的视线在我脸上停留了一会,乖乖地点了点头。
闺蜜在我耳边压低了声音:「阿辞,有的只适合做生命中的那缕抓不住的光,但有的人却适合做情人。」
「你懂我的意思吧?」
我摇晃着脑袋,闺蜜咬牙切齿地点了一下我的额头。
「就是,他沈妄能把你当替身,你把他小叔当替身,以后见面他还得管你叫一声小婶婶。」
我偏头看了一眼正和其他姐妹聊得正欢的江聿风。
「你怎么知道人家愿意给我当替身?」
「切,这小子就算你结婚了,他都能说服自己当小三。」
一行人又喝了好几瓶酒才分道扬镳。
江聿风将我送到小区。
我看着他那张和沈妄相似的脸失了神,又想到了闺蜜的话,忽然鬼使神差地开口。
「上去坐坐吗?」
这话说的模棱两可,江聿风的眸子暗了暗。
楼梯转角处,昏暗的灯光从窗户透了进来,江聿风将我抵在墙上吻了下来。
他的吻霸道而又炙热,我的身体柔软无力,大脑一片混沌。
两人的呼吸声和喘息声交织在一起。
江聿风靠近我的耳畔,声音有些嘶哑低沉:「姐姐,你想好了吗?进了这个门,你可就没办法后悔了。」
他不知道的是,因为沈妄胃不好,不能喝酒,他又有许多应酬,所以我的酒量慢慢就变得很好。
我仰头看着江聿风,踮起脚尖,在他耳边吐气如兰。
「我不后悔,倒是小风你……」不怕被我弄脏吗?
他轻轻笑了,声音格外的好听:「姐姐,你踩到我的AJ了,得赔……」
「把我赔给你怎么样?」
「求之不得。」
江聿风将我拦腰抱进了卧室,欺身压了下来。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他将我的手扣在头顶,用红丝带绑了起来。
雪白的肌肤在红裙的映衬下,看着既妖冶又魅惑。
「姐姐……姐姐……」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他这样叫我眼泪忽然掉了下来,我忽然觉得有些对不起他。
「对不起,江聿风……我……」
见我掉泪,江聿风小心翼翼地亲了亲我的唇角,低低哄道:「姐姐,相信我,我绝对比我那不成器的侄子强。」
「你会不会……」
「不会,姐姐是世界上最干净的人。
江聿风的声音很珍重,而且真的用行动证明了,他很强,最后我的声音乱得不成调子。
窗外忽然下起了小雨,淅淅沥沥,室内一片春光旖旎。
那天之后,江聿风就带我去武城散心。
再次听到沈妄的消息,还是朋友给我打来的一通电话。
「阿辞,沈妄喝酒喝到胃出血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看看他?」
「以后他的事不用跟我说,我们已经分手了。」
「那天沈妄说的是气话,你别在意,他和那个小明星已经分了,你看……」
「那又如何?」分了就能证明那些伤害没有存在过吗?
电话那头哑然了片刻,我听见有人压低了声音跟沈妄说:「沈妄,阿辞一向最听你的话,你跟她服个软,没准……」
没等他说完,沈妄不知道踢到什么,发生一声巨响,接着便是他怒不可遏的声音。
「服软?我TM一辈子都不可能向一个女人低头,她以为她是谁啊?」
「这七年,就当养了一只不听话的白眼狼。」
「真TM把自己当回事了,爱回不回,来来来,接着玩。」
我想可能他拿我又和别人打赌了。
甚至,我都可以想象到他肯定是一脸轻蔑地和那些人说:「你们信不信,要是我出事了,温辞肯定立马就回来了。」
我听到有人在问他:「哥,你就不怕阿辞这次真的走了吗?」
沈妄嗤笑了一声,语气带着些许不屑和轻视:「她温辞离了我,能去哪?还有整个京市谁敢玩我沈妄的女人。」
「也是,想当初温辞为了你,喝了整整一瓶白酒,谁不知道她爱你爱得死去活来。」
我倏然挂断了电话,我忽然有些想不起沈妄爱我的时候是什么模样了。
仿佛那个会在我生理期给我煮红糖水,会每天来接我上下班的人,只是在梦里出现过。
或许他从来也没有爱过我,只是将对别人的爱意转移到我身上了。
江聿风来接我的时候,我刚结尾连载小说。
想当初,为了努力追上沈妄的步伐,我开始学习写作。
在小说圈也算小有名气的作者。
收入也还可观,所以我早就不是那个离了沈妄就不能活的温辞了。
「姐姐,这几天累坏你了,等会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江聿风的一席话,让我老脸一红,没好气地蹬了他一脚。
正想缩回来时,却被他一把抓住脚踝,骨节分明的手一路向上。
「不……你不可以再来了,我的腰还疼着呢?」
我手足无措地想远离他,却听见他轻笑了一声。
「我是那么饥渴的人吗?」
你是,非常是。
他掩饰性地咳了一声,将我单手抱在怀里,来到了客厅。
「姐姐,你看,我给你做的饭。」
我有些惊讶地看着桌上的饭菜,几乎每一样都是我爱吃的。
抬眸看了看正等着被夸奖的男人,声音像是哽在了喉咙处。
因为沈妄追我那会,也是这样,恨不得将心掏出来给我,对我百依百顺。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深情专一的人,却在透过我爱着别人。
江聿风呢?会不会也有一个爱而不得的人……
半晌,我才出声调侃:「江聿风,以后做你女朋友可真是太有福气了……」
「那是必须的。」小狼狗高高扬起了头来,洋洋得意。
我笑着揉了揉他的碎发,其实,这样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的。
玩腻了,大家一拍两散,谁也不欠谁。
像是觉察到我的想法了,晚上看电影时,江聿风靠近我的耳边,轻声说:「姐姐,下次我轻点。」
我看得正起劲,也没听清他在说什么。
「什么轻点?」
他没说话,让我好好看电影,要是光再亮一点,我就能看见他泛红的脸颊和脖子了。
直到他将我带到他的别墅,我才明白他说的轻点是什么意思了。
他将我放在沙发上,亲了亲我的唇角。
最后,我是哭着说了一遍遍开心的,他才不依不饶地放过了我。
迷迷糊糊中,江聿风在我耳边低语了一句:「姐姐,开心了……那就永远不要离开我,不说话,就当你同意了。」
江聿风到底还是没能吃上我做的面条,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一天,我躺在摇椅里乘凉的时候,周贺着急忙慌地给我打来了电话。
「阿辞,妄哥出车祸了,你赶紧回来看看吧。」
我握住手机的手紧了紧,这是又换着新花样来了?
「沈妄这次可以呀,不说胃出血,直接车祸了?你告诉沈妄,分了就是分了。」
我温辞是不会当任何人的替身的。
周贺有些语无伦次,声音也带上了哭腔:「阿辞,这次真的没有骗你,妄哥真的出车祸了。」
「你等等,我给你拍一张照片。」
我正想打断他接下来的话时,声音一下子哽在了喉头。
照片里,沈妄脸色惨白地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了管子。
整个人看起来死气沉沉的。
「阿辞,我求你了,你就回来看看妄哥,我知道他混蛋,但是他昏迷时都在念着你的名字,他还是爱你的。」
周贺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原以为早就死透的心,突然泛起了阵阵刺痛。
「我知道了。」
挂断了电话,江聿风将我搂进了怀中,一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
半晌,我揉了揉他的头发,笑着说:「怎么了,阿聿。」
「姐姐,你会回到燕京吗?」
「嗯,会回去。」
听到这里,他将我搂得更紧了,温热的鼻息喷洒在我的脖颈处。
我仰头看着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红了眼眶,像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
「他出车祸了,我不能不去看他。」
就像沈妄说的,七年了,不可能一下子就可以将全部感情连根拔起。
江聿风垂下眼帘,闷闷地问了我一句。
「那你会重新回到他身边吗?」
我摇了摇头,「不会,我温辞虽然不是豪门,但我也有我的底线和自尊。」
一个将我当做别人替身的人,我是不会要的。
丢进垃圾桶的东西再捡起来,我嫌恶心。
其实,分手后的这几天,我总是在想,要是我是因为钱和沈妄在一起的,也许就不会这么难过了。
「姐姐,那你和我在一起,好不好?」江聿风捧着我的脸,一脸认真地看着我。
那双深邃的眸子写满了对我的爱意。
「阿聿,我刚结束了一段长达七年的感情,我不想这么快进入下一段。」
江聿风有些失落地垂下了头,看到这样的他,我觉得心里闷闷的。
「阿聿……」
「别说了……姐姐,我不想听。」
他将头埋到我的颈侧,滚烫的眼泪砸到我的皮肤上,让人忍不住难受。
好一会儿,江聿风整理好了情绪,重新抬头看着我。
「姐姐,我可以等,等你心里彻底没有那个人位置的时候,你可不可以试着和我在一起。」
他的一字一句都说的很认真,炽热的眼神让我有些恍惚。
好像,从前那个跟在我屁股后面姐姐姐姐叫着的少年,已经长大成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了。
我仿佛一下子就释然了,缓缓点头。
「好。」
我可以不爱任何人,但我不能失去爱人的勇气。
沈妄反的错,为什么我要惩罚在江聿风身上呢?
小狼狗这才重新活了过来,抱着我不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