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顺拐大年的小说《他家的童养媳是魔尊》中,阿丑郑叙是一个普通人,但他注定要成为改变世界的英雄。被选中保护一个古老的神秘遗物,阿丑郑叙踏上了一场充满奇幻和冒险的旅程。他将面对邪恶势力的追逐和自己内心的挣扎,同时也发现了自己隐藏的力量和使命。郑叙哑声道,“阿丑?”他凑近我的皮囊,轻轻将手晃了晃,“阿丑,你看看我,看这儿。”他眼底发红,神情因为仓皇,……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感动的世界。
“郑叙又去追莺禾师姐了,阿丑,你怎么就不长记性呢?到底要被抛下多少次才能不这么自取其辱。”
“谁说不是呢,说得好听是郑家的童养媳,说得直白点不就是买了个丫鬟吗,一个下人也配和我们做同门?”
“你们看看她,长得那么丑,真是人如其名!”
面前的这些人几乎每天都要拿我寻个开心,聒噪又恶毒,让我烦不胜烦。
隔一段时间我就想,索性改天把他们都杀了得了。
可是不行,现在还不是时候。
于是我只好又端起从前的样子,垂着头,做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等他们笑够了就会散去。
立刻有人看不下去,冷声道,“都少说两句。是魔族手段下作,给郑叙下了毒,关阿丑什么事?”
这些同门便改了话口,开始东一句西一句地讨伐魔族。
在寻仙宗修行的人,大多是因为魔族而家破人亡。每个人都恨魔族恨之入骨,
“等到了北境,这些魔族,我见一个杀一个!”
我眼角跳了跳,将手攥得更紧。
第二天,所有人整装待发,准备去北境杀魔族。少爷和我一组,互相整理穿戴彼此的护身法器。
可他心不在焉,眼睛一直盯着莺禾。
有人调笑他,“郑叙,把你的丑媳妇看好,别让魔族叼走了!”
“她?”少爷轻蔑地瞥我一眼,“就这张脸,魔族叼了她都得吐出来。”
一众同门哄堂大笑。莺禾银铃似的笑声尤为刺耳。
我把烧伤的半张脸垂得更低,并不作声。
不过很快,所有人都笑不出来了。
北境是魔族的地界,地势险要,遍布法阵,一步复一步的惊险。
纵然有护身法器加持,同门也伤亡惨重。
我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魔族法阵生生吞掉了一位同门。我护着郑叙,来不及救出他。
我颤声说,“莺禾师姐,我们回吧,好不好?”
这次历练不许我们涉足北境,是莺禾坚持要来。
她是大长老的女儿,娇生惯养,又生得美,同门通常不会忤逆她。
莺禾师姐咬着牙,美丽面孔几乎有些扭曲,“都不准走!在我找到朱砂之前,谁也别想离开!”
莺禾是符修。她想要的一味朱砂,只有北境才有。
“可我们不想给你陪葬!”
就在这时,少爷突然指着一处岩洞,“你看看,那里是不是?”
岩洞中闪着光的,赫然是莺禾要找的朱砂。
莺禾带着盈盈泪水的眼一亮。
其他同门也噤了声。
少爷有些得意地一笑,揉了揉莺禾的头发,“别生气了,我去给你拿。”
我说,“小心埋伏!”
可是他已经御剑进了岩洞。
刚一碰到朱砂,他的脸上就呈现出不可名状的痛苦。
少爷目光涣散,话都说不出来。破碎的元神,竟隐隐有了离体的迹象。
那一刻,我脑中一片空白,“少爷!”
我扑到他身边,将朱砂从他手中打掉,又将随身带的丹药喂进他嘴里。
可他的元神还是摇摇欲坠,快要消散了。
那一瞬,我止不住地发抖。
我想起了十七年前寻仙宗的杀阵,我最喜欢的人在我面前灰飞烟灭。
他说,“轻轻,不要哭。”
然后我十七年没有哭过。
这十七年,也没有人再叫过我一声轻轻。
我告诉别人,我叫阿丑,是郑叙的童养媳,要一辈子保护他平平安安。
可我真正想保的,只是他体内这一缕元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