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春枝了了的作品《金婚至今的我没有穿过婚纱》会上瘾的,写的特别好,主角是陈菀之陆朔陆羽,小说描述的是:从卧室走到客厅,从客厅走到厨房,厨房走到阳台。卧室没熨的衣服堆积如山。客厅满到快要溢出来的垃圾桶,厨房水槽里没洗的碗筷,……
从柜子的角落拖出一只旧皮箱,随手找了块抹布擦了擦,我开始收拾行李。
其实没什么好收拾的,除了几身常穿的衣服还有存折和戒指,我就没有什么能带走的了。
头纱被我放在梳妆台上,我想了想还是把它也塞进了箱子。
一只小小的旧皮箱,就足以打包起我的五十年。
这个将近两百平的家里,只有连一平方都放不满的东西完完全全地属于我。
我打算搬去名下的另一套房子住。
把准备好的离婚协议放在桌上,最后环视了一圈脏乱的家,我毅然决然推开门离开。
这个乱七八糟的家,就留给他们自己收拾吧,当了这些年的保姆,我受够了。
刚一下楼,我意外在小区的花园里看见了陆朔。
他没去体检中心,而是在和另一个打扮洋气的老太太谈笑风生。
我眼见着他从一旁的花丛里摘了一朵,轻轻地别在那个老太太的鬓间,神色从没对我流露过的温柔。
“这花漂亮,勉强能够衬你。”
“是我漂亮还是你家那个黄脸婆漂亮?”
“他哪能和你比啊,满脸的褶还以为自己是小姑娘呢还戴个头纱,看见了我都恶心。”
我离得不算太远,刚好能够听见他的声音。
语气里的厌弃毫不掩饰,和女人的娇笑声混在一起格外刺耳。
这个和他一起的女人我认识,是他年轻时候的同事,算是他们单位里的一枝花。
陆朔还经常和她结伴组团去旅游,从未带上我。
他说,他嫌丢人。
我和她略微打过几次照面,只不过她都趾高气扬地看着我。
我还记得那次我去给陆朔送盒饭,在楼下碰见他们俩说笑着走出来。
她白了我一眼,嗲声道:“朔哥你知道吗,我最讨厌的就是那种什么都不干的家庭主妇,只会伸手向男人要钱。”
陆朔附和她:“我也瞧不起这样的女人,没一点出息。”说着还瞪了我一眼。
但他没有想过,我是为了谁才会变成这样,我原本也是一个有工作努力上进的女人。
现在想想,我真是可笑,一切其实处处有迹可循。
只是我太蠢,没有发现,没有怀疑。
陆朔,早已经对我们的婚姻不忠。
我和陆朔的这段感情早就已经发霉变质了,是我没有决绝地扔掉,才让它腐烂到现在。
我摇摇头,头也不回地离开小区。
我走了,走出这个困了我大半辈子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