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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文学作品《普女,他们偏要宠,我能怎么办?》,是束缊请火的代表之作。主人公郑苗苗林钦安身上展现了时代的风貌和社会变迁,故事情节扣人心弦,引人深思。这本小说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现实中的种种问题,让读者对人性、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这些年这块地方开发做得挺到位,环沙滩的一圈开着许多的商店和民宿。果不其然,才花了一分钟走到沙滩,几个小萝卜头就对着小商店……
郑苗苗人生的前二十年,平平无奇。贫寒的家庭,她拼命做一个小镇做题家,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地考上了211的师范大学。在大学里平淡地度过了前两年。
从大三开始,她身边不知何时出现了许多男人。他们有着最顶级的皮相,他们的一件衬衫就是郑苗苗家里一年都挣不到的钱,他们也是郑苗苗在小说中也想象不到的人。
郑苗苗一开始非常惊讶惶恐,对这些和她不是一个世界的男人有些避之不及,可是随着这些人在她生活中出现得越来越频繁,她也逐渐有些习惯。
他们对她的不同,只要是个感知正常的活人就不会感觉不到。面对他们顶级的皮相,破天的富贵,郑苗苗又怎么会不心动。
可是她和他们纠缠了两年。他们依然只是轻慢地逗弄她。不愿意离开她,也不愿意真正和她在一起。
她也曾努力过,可是总是自取其辱。
直到临近毕业,郑苗苗终于有些回过神来。
她到底和这些人,不是一个世界的。
她该回到她的世界去了。
于是她断绝了一切联系,独自回到家乡。
…………
郑苗苗是在未婚夫林钦安一起去试婚纱时,再次见到了沈序。
他们已经选好了婚纱,因为婚礼的其他准备事宜,林钦安先过去处理了。而郑苗苗也正准备脱下身上的婚纱,让店员包好送去家里。
他们把这件婚纱买了下来。郑苗苗觉得只穿一次的衣服没必要买,而且婚纱太昂贵,不过林钦安却觉得这是非常值得纪念的衣服。就算穿一次就不会再穿了,等他和郑苗苗老了,打开老衣柜看到这件婚纱,也会觉得很高兴。
反正是林钦安付钱,郑苗苗也就随他去了。对于这场即将进行的婚礼,林钦安比郑苗苗多了太多的仪式感,他每一件事都想做到最好。而郑苗苗虽然没这些想法,但是都选择了配合他、尊重他。
郑苗苗正要去试衣间脱去这件婚纱,店外却走来了一个她意想不到的人。
那人一走进来便吸引了店中所有人的目光。那是个看上去约莫二十六七的男人,很高,至少有190往上。宽肩窄腰长腿,黑发随意拢在额后,露出翠绿色的眼眸,俊美而凌厉的面容一览无遗。
郑苗苗隐约间听到店内的人议论和惊叹,就连她身边的,原本应该带她去换衣服的店员,此时都有些呆愣在原地。
这大概是普通人在现实中对“恃美行凶”“美颜暴击”这些词汇,感触最深的一次。
郑苗苗也有些出神了,不是因为这人的相貌,而是对在这里能遇见这人的惊讶。
这里只是一个偏僻的小县城,怎么会在这里遇到沈序呢。
就这么一出神的功夫,沈序迈着长腿,没几步就直接走到了郑苗苗的面前。
他身姿特别正,看似从容,速度却很快,像一只快速逼近的猎豹。
当郑苗苗反应过来时,沈序和她之间的距离已经不到一米了。
近距离时,郑苗苗只能勉强到沈序的胸口,光线都被他挡住了大半。她没抬头,也看不清沈序此时的神色,但是也能明显能感觉到身上那道灼热的视线。
好像被捕食者锁定般的不安。
郑苗苗藏在裙摆后的手拽着精致的蕾丝,还是抬头正视沈序。
两年未见,沈序的容貌变化并不大,可是却和郑苗苗记忆中沈序很不一样。
从前的沈序总是一副懒散的模样,好像对什么都不上心,骨子里是阶层的傲慢和冷漠。
可现在沈序看向她的目光却灼热得几乎要将她烫伤。
他紧紧地盯着她,贪婪又渴望,一寸寸描摹着她的面容,等到视线往下,看到她身上的婚纱时,神色又变得冰冷而难过。
这样僵持下去似乎也不是办法,郑苗苗也不是从前的郑苗苗了。
她赶在沈序开口前,表情平淡地对他说:“好巧。”
她说“好巧”,是希望她跟沈序只是普通的偶遇。
沈序却好似看出了她的潜台词,开口直接掐断了这个可能:“不是巧,我特地来找你的。”
看着郑苗苗有些无言的模样,他又说:“找了很久。”
“……”
郑苗苗沉默。
但是她看了看周围若有若无地将视线集中在他们身上的目光,只能对沈序说:“站在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换个地方说话吧。”
他们走到了店内角落的沙发坐下,虽然还是不能完全隔离视线,但至少没那么突兀了。
郑苗苗也让她身边的店员**姐先去忙了。
郑苗苗坐下后,看着一直盯着她的沈序,有些不知道说什么。
还是沈序先开口了,他的声音很沙哑,像是这一句话在他的胸腔和喉间滚了许久。
“……你要结婚了?”
他看着郑苗苗身上的婚纱。
婚纱很漂亮,剪裁和版型大方且同时兼具了设计感。
林钦安虽不是大富之家,但也早就实现了财富自由,这条婚纱价值83万,穿在郑苗苗身上,将她不算出众的身材也衬得贵气美丽,脸上还有即将迈入人生新阶段的明亮。
和从前那个总是若有若无地低着头,迷茫又无措的女孩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郑苗苗点点头,脸上下意识露出一些笑意。
“嗯,婚期就在下个月。”郑苗苗说。
她看起来非常期待这段婚姻。
沈序想,他的眼底浮现了几条血丝。
可是他面上没有什么表现。郑苗苗一向不是什么细心的人,她并没有看出来。
她虽然对沈序说“一直在找她”感到有些意外,但是却并没有深想。
她以前倒是经常“自作多情”,总觉得这些人都对她特别,都很喜欢她。但是在多次自取其辱后,郑苗苗也有些改掉了这个坏毛病。
沈序找她做什么呢?总不至于真的对她余情未了吧。
当时离开前她还找了沈序,也跟沈序告过白。
可是沈序只是浅淡地侧头看了她一眼,将她抱上他的机车,在环山赛道上疾驰好几圈。
最后他停下来,摘掉郑苗苗的头盔,打量着她凌乱的头发,还有紧张到有些泛红的眼睛。
他说:“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会跟一个其貌不扬、出身普通、思想浅薄、市侩又不够聪明的人在一起?”
他的声音越发得轻,带着轻浅又清晰的:“你身上有哪一样,是能拿得出手的?”
沈序扯开唇,轻轻朝着郑苗苗泛红的眼睛吹了一口气。
郑苗苗记得,那天的山风不算很冷,但是有种轻巧的凉意,就像沈序。
最后看着她无奈无措地低下头,试图遮住红红的眼睛,他又将女孩拢在了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