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高手》是小编最近入坑的一部佳作,文里涉及到的关键人物分别为 叶良沈沫涵,作者“懒散十六夜”是很多网友喜欢的大神级别作者,大大创作的内容值得细细品读:周小梨是刚刚入职到青荣的员工,负责程序开发板块,她花费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好不容易写完了所有代码。……
第4章
到了傍晚,舞厅大门处人头攒动。
各处服务生都开始忙活起来,叶良则是来到舞厅中央的酒台,负责给客人调酒。
不做不知道,一做吓一跳。
只是用最简单的配料调出来的鸡尾酒,竟然能卖两千多!
原材料也就不到二十块钱。
暴利,简直就是暴利啊!
叶良暗暗发誓,今后自己也要开这么一家舞厅,狠狠地割有钱人的韭菜!
突然,一道倩影进入他的视野中。
哪怕是在女人堆里,李晓艳的姿色也是卓然出众。
而且真人看起来要比照片上美了不止一倍,尤其是她那带着许些落寞的眼眸,让人发醉。
和往常一样,李晓艳来到舞厅后并没有跳舞,她从来没有舞伴,也不去跳舞。
她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喝酒。
在甜味和苦味中寻找真实的存在感。
“来一杯今日推荐。”
李晓艳坐到酒台前,她每天喝的酒从不固定,今日推荐的酒品是什么,她就喝什么。
叶良点点头,随后拿出三瓶酒,倒入酒盅里,轻晃两下。
一杯深蓝色的鸡尾酒调配完成。
叶良将酒杯轻轻推到李晓艳面前。
“嗯,外形还算不错,不知道味道如何......”
李晓艳将红唇贴近酒杯,慢慢将酒水流入嘴中。
灯光掩映下,李晓艳宛如画里走出来的美人,美艳动人。
当她品尝到第一口的时候,眼睛瞬间睁大。
奇怪,这酒的味道好特别!
她急忙又品尝了几口,口感还是如此特殊。仿佛酒里面饱含着调酒师的感情,入口醇厚,回味悠长。
恍惚间,李晓艳仿佛看到了自己悲苦的一生。
她是黑道大佬李东昌的女儿,从出生开始命运就不受自己掌控。
为了和唐氏银行建立良好关系,她被迫嫁给了唐氏银行总裁的小舅子吴彦辉。
宛如傀儡般被支配的一生。只不过作为自己小小的抵抗,嫁给吴彦辉后,二人一直分房同居。
五年时间,吴彦辉连她一根手指头都没有碰过。
可是人到三十岁,却开始觉得寂寞。李晓艳经常来舞厅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这里的喧嚣能让她暂且忘记孤独的感受。
她压抑了二十多年的感觉,却被一口酒勾了出来。
喝着心好痛,可是又想继续喝。
“这是什么酒?”李晓艳追问道。
当她说话时,眼角忽然流下两行清泪。
“酒的名字叫做‘贵夫人’,和你非常配。”
“再帮我调一杯好吗?”
叶良拿过酒杯,忽然摇摇头。同时伸出手拭去李晓艳脸上滑落的泪水。
“好酒只品一次,人生也是一样。”
叶良的一番话触碰到李晓艳的内心。
是啊,人生只有一次,可我已经荒废了整整三十年,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看到李晓艳的表现,叶良暗暗点头,距离她心防崩溃只差最后一步。
想捕获一个人的心,首先就是让她彻底崩溃,然后才能有机可趁。
然而,就在计划顺利进行的时候,突然一位穿着白色西服的男人坐到了李晓艳身边。
“这位女士,不知可否赏脸与我共舞一曲?”
叶良真想一杯子砸到那个人的脑袋上,自己差点就让李晓艳卸下心防了,你出来捣什么乱!
“李公子竟然主动邀人跳舞,真少见!”
“那个只会喝酒的老女人有什么好的,明明我今天想跟李公子跳一曲的。”
“你这话说的,在场的人谁不想跟李公子跳呢?”
李孔朗,作为海归,曾经在法的昂立大学进修过舞蹈专业,回国后被聘请为公司的分管经理。
下班后经常会来黎明舞厅跳舞。他的舞步很优雅,很快在舞厅小有名气。
被人称为贵族舞者。可这其实只是学院进修课程中最基础的舞步,却让李孔朗自诩高雅。
因为经常来的缘故,很快他便看中了同样作为常客的李晓艳。
不管是气质还是容貌,都远胜他身边的女人。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配跟自己共舞!
当然,按照他的想法,二人跳着跳着情到深处,关系就可以发展得更加亲密。
然而,李晓艳根本不跳舞,也看不上李孔朗这种人。
今天李孔朗专门去定制了一套礼服,特意来邀请李晓艳。
好巧不巧,正好和叶良的计划撞上了!
“你想和我跳舞?”
“是的,我一直都在关注李女士,你每天来这里只喝酒,想必是被情所困,我希望能成为你的舞伴,如果可以我更希望能成为你的依靠。”
李孔朗弯下身,伸出自己的一只手。
“这哪里是邀请跳舞,简直就是在求婚,没想到李公子竟然是这么风雅的男人。”
“好羡慕那个女人啊。”
“答应他,答应他!”
围观的人群纷纷起哄,这种事情在舞厅里可不常见。
李晓雅突然拿起旁边的酒杯,满满一杯酒直接泼在李孔朗的脸上。
原本满脸自信的他,脸色瞬间铁青。
“你算什么东西敢对我指手画脚,今天被你恶心得连喝酒的心情都没了!”
李晓艳披上外套,直接离开了舞厅。
李孔朗还保持着那个邀请的姿势,却成了全场的笑柄。
“臭女人,你敢这么对老子,给我等着......”
很快,李孔朗跑进厕所,拿出手机开始摇人。他在中海市工作多年,也认识了一些混混,平时会给他们一些好处,他们会替李孔朗做事。
而现在,他被李晓艳狠狠地羞辱了一顿,必须在她身上找回来!
深夜,李晓艳一个人走在清冷的街道上,被冷风一吹,酒意消散了不少。
可是那杯酒的味道现在还留在嘴中。
“贵夫人是么......不知道下次还能不能喝到。”
当李晓艳走入一条偏僻的街道时,突然冲出几道强壮的人影,把她团团围住。
“李哥说的就是这个女人吧,长得真是不错,合我胃口。既然你今天招惹了我兄弟,你就别想走了,陪我们兄弟玩会吧。”
“滚开!”李晓艳冷声道。
以李晓艳的身份,这种小混混要是敢出现在自己面前,早死了不下八百次。
可是她今天是独自一人出门,身边既没有保镖,周围也没有人能帮助她。
更何况,今天喝的酒让她全身无力,连逃跑都做不到。
“性格还挺烈,我喜欢。不过今晚过后,你就会对我服服帖帖的。”
混混一只手抓住李晓艳的手腕,说着就要把她拖向旁边的旅馆。
“放开我!”
可无论李晓艳怎么挣扎,根本挣脱不了混混的手。
没想到我守身如玉三十年,今天竟然会被一群地痞流氓侮辱......
我这一生太失败了。
突然,从背后伸来一只手,直接将混混的一只手掰断。
叶良将李晓艳揽入自己怀中,顺便一脚将断手的混混踹飞。
“谁敢动这个女人,我要他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