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安西军》这篇小说是我喝黑茶的饕餮盛宴,很喜欢,很好看。主角为王成王臣,讲述了:即便如此,李晟也还是有些不放心。一路疾驰到岷州和政县,李晟把弟弟李侃叫到跟前。“二弟,你即刻率一队精骑折回……
“王头的气色好多了,热症也退了,这道关口看来已经闯过来了。”
“队头真是命大,伤寒症本就凶险,在这荒郊野地就更是九死一生。”
“小乙,你还有脸说,王队要不是为了帮你,又怎么会落水?要不是落水,他又怎么会感染伤寒症?”
一阵低低的说话声将王成从昏睡中吵醒。
听着像是白话,又有点像客家话,反正不是普通话。
不过稀奇的是,王成竟然能听懂,可他根本没学过白话或者客家话。
王成想要睁开眼睛,却发现眼皮沉重得像是灌了铅,怎么也睁不开。
不过听觉和嗅觉却变得异乎寻常的敏锐,不仅能够听到细微的声音,甚至还从空气中嗅到一股很微弱的腥膻味。
“你们都给我闭嘴,别把吐蕃狗给招来。”
又有一个声音响起,刚才的说话声戛然而止。
等等,吐蕃狗?吐蕃?这是个历史名词好吧?
下一刻,无数的记忆碎片就像潮水般灌进王成的脑海。
剧痛之下,王成张嘴发出一声惨叫,然后猛的坐起身。
淡淡的月色下,王成发现自己居然躺坐在一张软榻上。
好吧,说是软榻,其实就是搭在两匹马中间的一块帆布。
“队头你醒了?”一个面目稚嫩的年轻人走到王成身边。
年轻人顶多二十,戴着黑色幞头,穿着黑色圆领袍,不高而且看着挺瘦。
紧接着,更多的年轻人围了过来,其他年轻人大多身材高大,孔武有力,其中的一个更是长得跟铁塔似的,至少有两米出头。
王成怔怔的看着围过来的年轻人,一脸懵逼。
他正在努力消化刚刚涌入脑海中的记忆碎片,属于这具躯壳原主的记忆。
王臣?太原王家子弟?盛唐名将王忠嗣庶孙?三岁丧父,六岁丧母,不讨祖母喜爱,打小受尽家中兄弟姐妹欺负。
十八岁时投了安西军。
两年过去,现在已经当上安西军的骑兵队头。
大历三年,吐蕃发兵十万大举进攻安西四镇。
安西四镇留后郭昕派三队人马前往长安求援。
其中一队人马走河西,一队人马走漠北草原。
而王臣所率领的这一队骑兵走的是河湟谷地。
但是这三路人马最后好像都没能到达长安城?
因为安西四镇与朝廷再次取得联络已经是十八年之后,皇帝都换成了唐德宗,得知安西四镇依然还在,君臣皆恸哭失声。
即便如此,大唐也无兵可派。
安西军靠着几千残兵,又苦苦坚持了三十年。
直到青丝变白发,青葱少年变垂暮老朽,安西四镇才终于陷入吐蕃之手,此后近千年再不复为中原王朝所有。
满城尽白发,死不丢陌刀。
独抗五十载,怎敢忘大唐!
所以我成了安西白发兵的一员?
可是,我明明在祁连山中徒步,途中遭遇了一头黑熊,眼看着就要葬身熊吻……
是了,问题肯定出在那道闪电,当黑熊向他发起进攻,一道闪电突然从天而降,然后他就彻底丧失意识,等到再次醒转就已经变成了现在的王臣。
好家伙,所以我是被一道闪电劈回到了大唐?而且还成了安西军的骑兵队头?
“队头?队头你咋了?”最先说话的那个年轻人伸手在王臣面前晃了晃,脸上的神情已经从惊喜变成担忧,队头不会被热症烧坏脑子了吧?
“嗯?小乙你说什么?”王臣的思绪回到现实。
既来之则安之,从现在起他就是安西军骑兵队头王臣。
可惜,麾下五十精骑已经只剩十八骑,战马更是只剩两匹。
郑乙松了口气,笑道:“队头还认得我?那就没什么大碍。”
“屁话,你就是化成灰……”王臣一句话还没有说完,脸色忽然就变了,因为空气中那股若有若无的腥膻味似乎比刚才浓了些。
这股腥膻味来自东南方,属于是上风口。
根据这股气味的浓烈度,王臣的大脑几乎是本能的做出了一个大概估算:味源距离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大概有十里。
诶等等,我竟然可以闻到这么远的气味?
而且能判断距离?这特么也太离谱了吧?
这是穿越者的福利?嗅觉的灵敏度暴增?
“队头,你又怎么了?”郑乙再次关切的问道。
王臣没理会郑乙,只是连续的嗅吸了几口空气。
那股若有若无的腥膻味顿时变得更加清晰,王臣甚至分辨出这股腥膻味中混合了牦牛的腥味、藏羊的颤味还有长期不洗澡形成的馊味。
吐蕃人!一个名词瞬间从王臣的脑海中跳出。
身为一名安西军,王臣非常熟悉吐蕃人的气味。
当下王臣低喝道:“有吐蕃狗过来,离这大概十里!”
“啥?”郑乙等十八骑愣在了原地,队头你是在跟我们说笑吗?
“快,抓紧披甲!”王臣没有解释,紧接着就下达了一道命令。
军令如山,郑乙等十八骑赶紧从两匹战马的马背上卸下乌锤甲。
乌锤甲只剩十九具,为了减轻负重,多余的甲胄已经被埋藏在半路。
先是身甲,再是裙甲,再是捍腰,再是披膊吊腿,最后拿起带有顿项的兜鍪重重的扣在自己的脑袋上,再把翻起的顿项拉下。
片刻之间,就互相帮衬着披挂完毕。
王臣再一挥手,所有人迅速隐入山道两侧。
两匹战马也被牵到道侧,在郑乙的安抚下侧躺了下来。
又过了大概半刻钟左右,东南方向传来隐隐的马嘶声。
紧接着,十几支火把就从东南方向的一道山梁后面突兀的冒出来。
火光中,只见数十骑正沿着山道向着这边急进,从他们头上戴着的毡帽以及身上穿的裘袍可以断定,真就是吐蕃军!
郑乙等十八骑忍不住又看向王臣。
队头居然真能发现五里外的追兵!居然是真的!
不片刻,那数十骑已经来到近前,王臣粗略的数了数,不到五十!
还算好,兵力相差并不是很悬殊,如果数量超过五十骑就很麻烦,因为这时候吐蕃军队的装备已经不比唐军差,双方战斗力已经很接近。
只不过,不到万不得已,王臣并不想发动攻击。
因为他们的首要任务还是前往长安向朝廷求援。
然而现实却很残酷,并不是他想怎样就能怎样。
行进中,领头的那个吐蕃武将忽然间扬起右手。
跟进的四十余骑便纷纷收住战马,拢成了一堆。
其中一个吐蕃兵翻身下马,牵着两条獒犬在地上到处乱嗅。
这下王臣就知道不能够再等下去,因为这些吐蕃獒犬明显已经发现了他们。
“放箭!”王臣当即大喝一声从藏身处站起身,同时挽开事先备好的角弓,对着领头那个吐蕃武将的面门就是一箭!
两下里相距不到五十米,所以这一箭射得极准。
只听噗的一声,三棱箭簇瞬间就将吐蕃武将的脑袋连同毡帽射了一个对穿。
一箭射穿吐蕃武将面门,王臣内心却毫无波澜,他的前世虽然没有杀过人,但是今生却真堪称是杀人如麻,要不然也不可能当上骑兵队头。
几乎同一时间,除郑乙外的十七骑也相继射出了一支重箭,因为距离够近,再加上又是暗打明,所以命中率非常高。
十几个吐蕃骑兵应声摔落马下。
“有汉狗!快,灭火把!下马!”吐蕃兵反应很快。
就这片刻工夫,安西军又向吐蕃兵射出了第二波箭。
只不过,第二波箭的杀伤效果就远远不及第一波箭。
因为剩下的吐蕃兵已经下马,并且将战马拢成一圈结成了防御阵。
“突击!”王臣果断下达了第二道命令,然后弃弓抄起长矛率先发起冲锋。
身为一名户外运动的资深爱好者,王臣比谁都清楚,刚才打着火把赶路的吐蕃骑兵短时间内很难适应黑暗,会暂时性的失明。
摸黑赶路的安西军则不会受影响。
更重要的是,不能给吐蕃兵披甲的时间。
安西军的进攻恰到好处,吐蕃兵毫无还手之力。
只片刻,阵中的二十多个吐蕃兵还有獒犬就全部被捅死。
王臣和麾下参与冲锋的骑兵则毫发无伤,乌锤甲的防御足够强悍。
“给吐蕃狗挨个补刀,不要漏了!”王臣随即下达了第三道命令。
十七人将长矛倒插在地上,拔出横刀给吐蕃骑兵挨个补刀,躲在路边的郑乙也牵着两匹战马前来汇合。
就在这时,之前中箭倒地的一个吐蕃骑兵突然间纵身跃起,先是一脚踹翻郑乙,再伸手夺过一匹战马,飞身上马就跑。
“赶紧追,不要让他跑了!”
“拿弓箭,小乙快去拿弓箭!”
正在补刀的十七骑大呼小叫,顿时间乱成一团。
王臣却一伸手拔出一支长矛,先助跑几步再将长矛向前奋力掷出。
四米长的长矛瞬间撕裂夜空,像一条噬人的毒蛇一下洞穿了吐蕃骑兵的背心,吐蕃兵的身躯晃了晃,然后颓然摔下马背。
“彩!”众人齐声喝彩,包括刚起身的郑乙。
“继续毁尸灭迹。”王臣叮嘱了一句,独自走向落马的吐蕃骑兵。
那个吐蕃骑兵虽然被长矛洞穿,却还没咽气,挣扎着从地上坐起,甚至还试图将长矛从体内**,这种行为当然是徒劳。
看到王臣走过来,吐蕃兵立即破口大骂起来。
“逃奴!汉狗!你们就算偷了铠甲也活不成。”
“慕容堡帅派来的大军很快就能够杀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