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鑫乐弦音是一位普通的年轻人,在依米彼岸的小说中,他意外发现自己拥有了超能力。从此之后,他踏上了一段充满冒险和挑战的旅程,与邪恶势力斗争,保护世界的安全。这部古代言情小说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震撼的故事世界。
第2章
人不怕死,但是最怕不知道怎么活,比如躺在我病榻上的这位!他有顽强的求生意念,不管逆境荆棘,想的却只是活下来,活着......就有那么好吗?一身的伤,痛也快要痛死了,要是我早就咬舌自尽求解脱了。
我站在他身边,冷眼瞄过他血淋淋的身体,以及半遮半掩在他腰以下膝以上、被血浸透的粗布,默默地长叹一声,吩咐站在我身后的丑妞,“你先出去吧!”
想这人一天半宿折腾下来,仍是铁骨铮铮,半分求饶哀叫都未有,也是个人物了,必不喜除了我这个医生之外的第二个人看到他此时的狼狈不堪吧。
丑妞愣了愣,挠挠头发,“**,你弄得动他吗?”
这人一身的伤不是一面两面,而是多面立体,遍及全身的,治伤过程中肯定要有所挪动。搬人不但是技术活,还是体力活,丑妞还是惦记我的。不屈我把她从死人堆里买出来。
我菀尔,“翻不动就拖,**我胳膊没劲,不是还有腿么!”我懂得怎么踹,既能踹翻过去,还能踹不死。
丑妞,“......”
病榻上躺着的人,双肩又轻微地抖动了一下。
从他被抬进来,我就注意到了,他只是伤重而不能动,头脑却一直是醒着的,这要多么坚强的意志力,——在几乎打没了半边身子,还能神志清楚。
丑妞出去后,我翻出了压箱底子的松香,袅袅燃起,只半柱香不到,满室的馥郁芬芳,冲淡了血腥之气,其然,这香还有一个作用,它带有麻醉成份。
我换上了平时用的工作服,按照上一世的记忆做成的白衣大褂,还有口罩,把长发拢了拢,带了一顶白帽子,不让青丝墨发露出一缕来,用烈酒洗了手后,所用工具也一件件地消毒准备妥当。
不给榻上那人任何思想准备,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铛之势扯下他身上惟一的一块布片子,他微微发出一丝难抑的低吟,透出绵长的窘迫。
其实我很想对他说,兄弟,窘窘就习惯了!
基本我是个没有什么德道水准的人,除了拿起手术刀,我才能忘记我的坏人本质。
他身上的伤着实费了我一翻的功夫,上好的蚕丝线用了一卷,千金难买的药膏用了足有小半桶。后半边身子的处理完,已经一个时辰过去了,我也满身的汗渗透了白衫。
喝了一杯浓茶提了提神后,我小心翼翼地翻起这人的身体。当然不能用踹。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还是讲人道的。
拉起他一只胳膊,搭在我的肩上,把他的头倚在我的臂弯里,费了个九牛二虎的劲,才把他翻了过去。
在他的身后找一个伤口略浅些的地方垫了一个厚垫子,使他刚缝合好的伤口不至于直接沾到榻上,减轻些他的痛苦。
做完这一系列动作,我也累趴在地上了。
娘的,这具身子太不给力,若是换了我前一世,这点活算什么,我可是扛着两袋大米爬过六层楼的人。
趁着松香味还未散,我得抓紧时间帮他把前面的伤处理了,要不等香味尽散了,我还得重新再燃一块。要知道这香比黄金还值钱,可谓是一两金子半钱香,看他这副样子,春风满堂也未必会给他多付多少诊费的。我这单生意注定是赔本了,——果然冲动是魔鬼。
我每思及此,伤心欲绝......
生活像场夜宴,但是十面埋伏。就在我这以这单生意赔大本的时候,转折出现了,做为一只噙兽,我深感压力很大…
我的视线随着我爬起的姿势定格,瞳孔放大,没有镜子也能想像出,它们此时正绽出荧荧的绿光来。
榻上躺着那刚刚被我翻过来的人,头发半垂半掩,却挡不住他的秀色无边。
他的脸色苍白如纸,两道浓黑秀美的眉毛,眉头紧蹙着。长密纤细的睫毛,如扇般覆盖在现出暗黑色阴影的眼底。挺直的鼻梁,淡白色的棱角清晰的唇紧闭着,明显咬着牙。
这是一张用任何字眼来描写,都觉得不过份却又觉得描写不出来他的好看之处的容颜。
洛河之神,若真如曹植笔下描绘的一般,站在这人面前,也会自惭形愧了。
从不相信‘无双’一说的我,第一次觉得这词,还靠谱。
或许,还有一个词更能形容他吧,——倾国倾城。
佳,绝色!
人见人落泪,鬼见鬼瞌睡。天使见了直反胃。老张,你长的违章了......,我这是我一大早晨见到老张后,最想吼的一句话,可惜老张没有一点自觉,扯着一张老脸,往我眼前凑得厉害。
我推了推她的肩,把脸扭开,长长地打了一个呵欠,昨晚折腾一宿,今早才腾出时间补觉,老张催死鬼似的又找上门来。
“金大夫,乐弦音没事吧?”
由于缺觉,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乐弦音是谁,一副懵懂地回望老张,被老张那张老脸一惊一吓,才想起来老张说的乐弦音是我里屋的那位,此时正躺在我的榻上深度睡眠的绝世美男。
“暂时看来是没有什么事,不过你要是把他抬出我的妙手回春,我可就不好下保票了。”
慢声细语地说完,心里暗自揣测起来这乐弦音的身份。若真只是个普通的小仆,就算死在客人的榻上,老张也不会像现在这般火急火燎、痛心疾首到像她自己死了亲爹似的。
“金大夫神医妙手,必有办法保住那**的一条贱命,嘻嘻......,一切都拜托金大夫了!”
老张说完,从怀里掏出两个足有五两重的金元宝放在我的桌上,眼神却幽怨十倍地在我的身上扫来扫去,我淡定应对。
让一只著名铁公鸡拔了毛,这得多大的激励打击?乐弦音,你可不简单。
“老张啊,你我做邻居有多久了?”
我顺手把金元宝塞进怀里,极时阻止住老张吓退阴魂的眼神。
“有两年了吧!”
老张的记忆力不错,两年前,我初到异世,刚睁开眼睛,还没有了解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鬼样子,就接到一封休书以及被逐出家门。
好在这世界,用钱撑起了男女平等的天地,我又有一技之长,倒也没有受什么罪,流浪了几天后,做起了赤脚游医,攒了三个月的钱,就租到了现下的这间店铺,开了妙手回春,一年多的功夫,我也过起了地主小康的生活,比之前世不知潇洒了多少倍。
“希望我们还能持续更多的两年!”邻居做久了,哪怕不喜欢,却也习惯了。
“金大夫开玩笑了,老身还没有想过换地方呢!”老张讪讪的笑着,脸色却比进来时青白。
都是聪明人,不讲透,大家也都懂,毕竟做了两年的邻居,我也没少从她那里骗钱,只尽一句提醒的情份罢了,至于乐弦音......
张无忌他妈说过,越美的女人越危险,越要远离,这句话放在男人身上,同样适用。花痴一刻可以,花痴到痴花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你送来的人还没有醒,现在不能挪动,三天后,你再让风护院来抬人吧,不过,以他身上的伤......没个把月,别说接客,大小便自理都困难。”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不能做的,比如蚂蚁不能和大象结婚,乌龟不要和兔子赛跑。
昨晚的怜悯我本就不该有,一时的兴起还好,若要坚持做下这个好人,我怕是比老张还死得快。
想我如花似玉的年纪,才开始的穿越新生,还是不冒这个险了。
做张做势还行,真圣母不是我这种人能做的。
这年头不流行急色和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