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学作品《重回1977,我把丈夫换了》,是白玫瑰的代表之作。主人公顾城许莉身上展现了时代的风貌和社会变迁,故事情节扣人心弦,引人深思。这本小说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现实中的种种问题,让读者对人性、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可没背景没人脉的乡下小子,在省城里连混都混不下去。前世结婚的十年里,他连做梦都在恨我,恨我挡了他的路,恨他自己没有选择有……
第1章1
我和丈夫顾城去孤儿院领养孩子,却遭遇了车祸,一起丧生。
再睁眼,我们回到了1977年,确定关系之前。
这一次,他没有表白,默默收起了告白的鲜花。
我也默契的丢掉了他送的手链。
高考开放后,我努力学习,成了我们村里第一个大学生。
顾城则转头去追了自己的朱砂痣。
那个曾经苦恋他的千金**,陪他一路开挂,在遍地是黄金的年代开公司,去国外,名利双收。
同学聚会上再次见面,他众星捧月,看着衣着朴素的我和我的儿子,冷嘲热讽。
“许莉,你是领养孩子了还是给别人当后妈了?让你再重生一次又有什么用,依旧穷酸,破烂!”
“不像我离开你以后,变得有钱又幸福,还有了三个儿子,随便挑出一个儿子,都比你的养子强上百倍!”
我看着他的三个儿子,淡淡一笑。
只有我知道,上辈子生不出孩子的,根本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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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聚会上,我领着六岁的儿子坐在角落里,低头吃东西。
没想到众星捧月的顾城,我前世的丈夫却走向了我。
“许莉,好久不见。”
我诧异抬头。
一张没有任何装饰的白净脸庞暴露在他面前,顾城的眼底却露出一丝鄙夷。
他看向我身旁的儿子,冷嗤一声。
“许莉,没钱还敢领养孩子?”
没钱?
我不像他一样戴表戴金项链,只有无名指上戴着老公在国营金店买的对戒,身上的衣服不算名贵,但胜在舒适,看着是普通了一点。
“不关你事。”我淡声道。
顾城嘲弄声更大,“许莉,你好歹带着孩子参加我们的同学聚会,这么多人,你也不知道收拾收拾,有你这么穷的妈,你孩子不觉得丢人么?”
我不解他为什么对我恶意那么大,我们明明已经不再是前世的怨侣了。
我耐着性子,“子不嫌母丑,他要是嫌我,那也不是我孩子了。”
似乎没有看到预想中的反应,顾城有些恼怒,随后又得意的笑了。
“之前没机会当妈,现在也只能给别人当后妈,滋味怎么样,很难受很痛苦吧?你啊,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可我不一样,我再也不会为了要个儿子痛苦万分!”
“我老婆给我生了三个儿子!每个在班上都是第一名,以后大有出息,你羡慕吧?”
我没有搭腔。
毕竟我的儿子是亲生的。
而且,前世生不出孩子的人,也根本不是我。
“你离开了我,依旧混得这么惨,”顾城得意洋洋地笑了:“而我离开了你,却能有三个儿子!”
“不仅是儿子,我现在要风得风,要钱有钱,日子过得太好了,知道香港表么?哦对了,我忘了,听说你一直呆在村子里,估计连什么表都分不出来吧?我心地善良,可以给你开开眼。”
说罢,他便撸起了袖子,露出了手腕上戴的腕表。
我看了他的表一眼,的确是香港表,当下最流行的,一块表至少是摩托车的价格。
这种表我家里有一柜子,都是小孩子的玩具。
我又看向顾城,他春风得意,满脸笑容,重获新生了一般。
上辈子,我们从村里走出去想做生意,在捡块砖都能当老板的年代,顾城创业失败一次又一次,连我的钱都被他拿去当资金了,最后依旧失败负债。
我们没有孩子,为此不断争吵,实在扛不住父母的压力,他说我不如鸡,鸡都会下蛋,要跟我去孤儿院领养一个,结果我们死在半路上。
如今重生,他攀上高枝,一飞冲天,炫耀也是应该的。
我眉目温淡,“恭喜你,得偿所愿。”
见我情绪稳定,顾城的笑容也逐渐僵硬下来,不甘的问。
“你看到我现在当了爸爸,还是成功人士,难道就没有一丝丝不甘心?”
我秀眉微凝,“不甘什么?你是你,我是我,不必比较吧。”
我们各自重生,彼此默契的保持距离,不再像前世那样怨怼,他过他的日子,我过我的日子,他为什么一定要让我不甘?
难道看我过得不好,他会开心吗?
这时,我儿子嚷嚷了起来,撒娇般的晃着我的胳膊。
“妈妈,我想回家啦,谦谦想睡觉了。”
我温柔地揉了揉他毛茸茸的小脑袋,宠溺地答应。
“好,妈妈带你回家。”
我放下筷子,没再理会脸色难看的顾城,准备起身领着儿子离开,身后忽然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许莉,怎么这么快就要走啊,是菜不合口味么?”
一个女人缓缓朝我走来,高跟鞋发出清脆的响声。
同学们的视线瞬间被带了过来,阵阵惊呼,羡慕不已。
“真是有钱啊,穿高跟鞋!只有香港那边的娘们才穿,顾总真是发达了,不仅有摩托,有四轮车,他穿金戴银的,他老婆也是啊。”
“那当然,全村就他家最有钱了,人家可是国外做生意的,谁能跟他家比啊。”
我看着漂亮女人的脸,顿住了脚步。
她是白菲菲,顾城现在的妻子。
十年前,我和顾城每天要从村里走十多公里的路,去县里上下学。
而白菲菲却是住在县里的,她家很有钱,后来生意做的更好,直接去了省城定居,她喜欢长得好看学习又好的顾城。
前世顾城最好的兄弟都私底下劝过他,说我就是个村里的穷丫头,而白菲菲是有钱的富家女。
要是能有白菲菲做女朋友,那一辈子不愁了!
前世顾城拒绝了,我心中雀跃,以为他真的很爱我。
可后来我知道,他那时拒绝白菲菲,只是因为他爱面子,受不了别人说他高攀,说他吃软饭,他也觉得遍地是黄金,靠他自己完全能闯出成绩来。
可没背景没人脉的乡下小子,在省城里连混都混不下去。
前世结婚的十年里,他连做梦都在恨我,恨我挡了他的路,恨他自己没有选择有钱又深情的白菲菲。
所以重生回来后,他就马上跟白菲菲在一起了。
白菲菲画着精致的妆,包臀礼服,她的头发打卷了,大红唇,像电影院里的女明星似的。
她的目光上下扫在我身上,得意的笑了,“许莉,好久不见啊。”
我穿着碎花裙,编着麻花辫,除了一张脸好看,其他的跟精致完全搭不上边,我朝她微微点头,“孩子要睡了,我们该回家了,失陪。”
“那么着急走干什么,”白菲菲俯身,笑眯眯的掐了掐我儿子的脸蛋,“长得倒是好看,小孩,叫阿姨。”
我儿子的脸蛋一下红了起来,足以证明白菲菲下手多用力。
我顿时心头一紧,甩开了她的手,将我儿子护在了身后,“你干什么?”
白菲菲被我打了一下,气笑了,“有这么金贵么,我看你穿的穷酸样,看起来就嫁得不是很好,你以为你儿子是金疙瘩啊,摸一下都不行?”
我不想跟她废话,牵着我儿子的手就要走。
可下一秒,忽地又传来白菲菲的怒叫。
“你这坏孩子,竟敢把酒杯打翻在我包上!”
“你知不知道,你爸你妈打工一辈子都买不起我的包!”
“哇!”
盛怒之下,白菲菲一阵怒骂,直接把谦谦吓哭了。
要不是我把谦谦紧紧护在身后,她竟然还想冲过来推搡谦谦!
我的眼睛里骤然充满了寒冰,一次两次的,我不觉得白菲菲是无心的。
这时,顾城三两步跑过来,狠狠把我推开,指责我:“许莉,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你脾气还是这么大!”
“我知道后妈难当,但你也不能什么都不管吧,还敢跟我老婆吵架,你要不要脸,讲不讲理?”
我冷笑。
谦谦才几岁,他小个子能碰得着白菲菲手里的酒杯?
更何况,也只是弄脏了一个包而已。
不是夸大话,就白菲菲背的那种款式,我家里比这高档的多的是。
真是我儿子不小心的,我也能赔。
我刚要说话,谦谦就已经勇敢地挡在我身前,颤抖的声音放声说:“对不起阿姨,是我的错,我跟你们道歉,但你们不可以欺负我妈妈!”
我俯身,将孩子紧紧搂住,“没事谦谦,妈妈来处理。”
顾城目光看了看谦谦,又看了看我,却是笑了。
“我算是看明白了,许莉。”
“你日子一般,穿的一般,家里连二八大杠都没有吧?穿的都是几年前的大陆款式,也不时髦。”
“你老实说,是不是嫉妒当年我没有答应你的表白,而是选择跟我现在的老婆在一起,你看到我们过好日子,所以让你儿子惹事的?”
几句话,顿时将当年的秘辛一下爆出来。
十年前,男女是可以自由恋爱,但依旧羞涩隐晦。
这些同学也都不太清楚,如今听顾城这么一说,众人顿时脑补了一场剧情出来。
其中一个胖胖的短发女人,操着口音道:“我说许莉啊,就算你喜欢顾城,可也都过去这么久了,人家孩子都生三个了,你难道还心理阴暗,跟他爱人过不去么?”
“就是啊。”旁边有人附和,“做人不能这样,也太坏了。”
“她坏就算了,她儿子也会被带坏的,老鼠带出来的,能是什么好崽。”
周围此起彼伏指责声响起,大家说的也都越来越离谱。
我的脸色终于沉了下来,骂我,我可以稍加忍耐,说我儿子,我是一万个不能答应。
我护着我儿子,义正言辞道:“第一,我跟这两口子不熟,十年都没见过谁有心情嫉妒,说出来也可笑至极,尤其是白**,都是当妈妈的,你咄咄逼一个小孩,不觉得害臊?”
“第二,我儿子可能是走路时不小心碰到了你的酒杯,但绝不是有意的,他已经跟你道歉了,我这边也可以赔偿,说个数吧。”
白菲菲顿时不乐意了,“许莉,你怎么这么想我呢,说的我好像欺负你孩子一样。”
“包确实弄脏了,这也是我辛辛苦苦一分一分挣回来的,总不能平白被弄脏吧。”
“我也知道,你们家肯定没有偿还能力,所以我没想让你们真的赔偿。”
“不过许莉,当年顾城选择了我,而没有选择你,你是不是真的对我怀恨在心啊?”
我无语了。
“我为什么要怀恨在心?”
白菲菲有些倨傲地抬起下巴。
“顾城在我们家的帮助下,已经顺利移民,还在国外开了公司,业务拓展到了国内,有钱由长得帅气,这是求也求不来的!”
“你当然会嫉妒我!”
我简直被气笑了。
“那你想多了,我觉得你们是天仙配,一定要好好过!”
顾城听了这话,更加肯定我是羡慕他们一家。
他笑道:“我们当然幸福了,我有三个儿子,而你就是下不出蛋的母鸡,不管是当后妈也好,还是领养孩子也罢,跟着你能有什么出息?”
“而且,你家这小孩看着脑子不太灵光,他不会是智障缺陷吧,啧,跟我的三个儿子实在没法比。”
偏偏这时,白菲菲还跟着得意讥讽:“许莉你也真是的,就算不能生,那也没必要去领养啊,你老公难道不会说是野种吗,他竟然也能容忍你?”
我终于忍不了了,猛然朝他们走去,“啪啪”对着这一对**就是两巴掌。
打的又响又重!
“老娘我忍你们够久了,你们的儿子才是野种,给我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