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小说:未婚夫踢死我的狗 作者:凌云木 更新时间:2024-03-30

我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似乎不是如释重负,而是有些许的……怅然若失。

“但是晚姐,我对你的心意,我相信你早已知晓。我只是想要预定,预定三年后成为你的男朋友,所以请你答应我,高中不要把眼光和精力分给别人好吗?”

“好,那我们各自努力,顶峰相见。”我被他的话打动了,我仿佛看见我们光明的未来和大学里相濡以沫的爱情。

心潮澎湃,志满豪情。君子一诺,五岳皆轻。

你看,我心中的苏至昱一直是克制清醒而又可靠的。

所以当高考光荣榜,我和苏至昱的名字放在一起高挂榜首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的告白。

年级主任那严肃地小老头都对拉着手的我俩和颜悦色:“黎晚晚,苏至昱,以后你俩结婚时候可不得请我做个证婚人?”

后来他时常借着看望布丁的契机来我家楼下与我约会,散步回来的爸爸撞见他倒是不排斥:“你小子,每次来也不知道上楼来跟我们打个招呼。”

我妈妈更是热情有加:“小苏啊,来家里吃水果。”

他摸摸头笑得很是不好意思:“叔叔教训得是!阿姨真好。”

大学我们去了同一个城市,他在最厉害的医学院本硕连读,提前完成学业进入工作岗位,而我在强势的文学院深造,按部就班地继续象牙塔的生活。

我们是高中学弟学妹口口相传的神仙眷侣,是双方父母心照不宣默认的天作之合,是双方室友们都羡慕的顶配佳偶。

苏至昱说:“晚姐,有你我觉得人生真是圆满。”

苏至昱说:“晚姐,等你毕业我们就结婚吧?”

我是怎么回答的呢?

“至昱,因为有你我从未羡慕过别人。”

“至昱,我愿意的。”

我在阳台吹着夏日晚风,我思绪万千。布丁迈着它的小短腿来到我身边,舔了舔我的脚趾,粉色的舌头,软软的湿湿的。

作为一只8岁的小柯基,它已经有了白胡子,动作也不再像以前仿佛小钢炮一样迅猛。

犹记得它刚来家里的时候,才刚满月,金黄色的毛柔软顺滑,一摸就会露出白白软软的肚皮,憨态可掬,极为亲人。

苏至昱还总是逗她:“你是它妈妈,我是它爸爸,我们就是快乐的一家。”

“布丁,妈妈不该乱想的,爸爸是个有分寸的人,对吗?”我摸着布丁的头,看着它已经不再明亮的眼睛,宛如看着我们垂垂老矣、日落西山的爱情。

“呜~”布丁喉咙里发出了低低的声音,宛如叹息。

它钻进我的怀里,亲昵地用头蹭我,这是它安慰我的方式。

我打电话给苏至昱,不知道他有没有安全回到B市,不料却没人接。

我想着他开车不能分心,不方便接电话,便打开了手机上的行车记录仪APP。

车子并没有在行驶,而是停在了一个看着像是公园的停车场。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难道他们这么快就回到B市了?

正纳闷之间,苏至昱和丰米雪出现在了镜头中。

路灯下的男人清瘦俊朗,女人娇俏活泼,她挽着他的手,二人神色自然,说说笑笑,仿佛这街上最普通不过的情侣。

我看见了丰米雪手上的扇子,是本地著名情侣约会圣地,鼋头渚的门票。

所以那个告诉我开夜车不安全,得抓紧回B市的苏至昱,带着他的小师妹在我眼皮子底下去约会了?

他怎么敢?!

心如刀绞不过如此。

喉头的腥甜被我一点一点咽回去。

他们上车,我听见苏至昱带着笑意的声音:“小笨蛋,戒指放在口袋里都能弄丢。”

“师哥!”她的声音嗲得惊人,“你送我的戒指,我当然都要乖乖戴着呀,上面刻着我们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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