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学作品《失忆后,我不再当舔狗》,是维尼熊的代表之作。主人公陆斯礼林欢飞身上展现了时代的风貌和社会变迁,故事情节扣人心弦,引人深思。这本小说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现实中的种种问题,让读者对人性、社会有更深刻的认识。正准备把人丢进黑名单,一张熟悉的照片发了过来,紧接着是一小段视频。我强忍着怒意发过去两个字,「地址。」然后向林欢说了抱……
我的头又痛了起来,只记得昏迷前我和朋友们在游轮上聚会,风把我的帽子吹走,我俯身去看却不小心掉了下去。
我正用手按着太阳穴,闺蜜林欢走了进来。
「颜颜,你醒了?」
林欢飞快冲过来抱住我,红着眼睛,「你没事就好,你跳下去的时候真是吓死我了,我马上去叫医生。」
「别急,我不就磕了下头吗,小意思。你先告诉我旁边这个男人是谁啊,看着凶神恶煞的,这屋里还有别的病人吗?」
我瞟了一眼旁边气场开大的陌生男人,一脸疑惑。
「你连陆斯礼都不认得了吗?」林欢像看傻子似的盯着我,然后大声惨叫,「医生,你快来啊,周颜脑子一定是出问题了。」
林欢大叫着跑了出去,那个奇怪的男人却俯身下来,「醒了就醒了,用这些雕虫小技有意思么。」
「喂,你谁啊,离我远点,时屿呢?」
「哼。」男人嘴里冒出一股白烟,把我呛的半死,「一个舔狗而已,早就夹起尾巴逃了。」
「周颜,你再继续装傻的话,我就收回之前的话了。」
男人留下两句莫名其妙的话就拍拍屁股走了,等林欢带着医生过来,我正被二手烟呛的咳个不停。
「医生你快看看,我姐妹她失忆了。」
林欢大惊小怪的架着医生的肩膀,我冲她翻了个白眼,「你胡说什么呢,咱俩从大学开始玩的好朋友,毕业进了同一所公司,现在还住在一起,你说我失忆了?」
「可是,你为什么不认识陆斯礼啊,你喜欢他的时间可比咱俩认识的时间还久。」
林欢的话把我问傻了,我机械的配合医生做了一系列检查。
结论是,轻微脑震荡,没有大碍,回去多吃点有营养的补一补。
回去的路上,我不解的问林欢,「你为什么说我喜欢陆斯礼啊,我喜欢的不是时屿吗?」
林欢叹了一口气,「时屿这次真的被你气到了,估计短时间内不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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