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斯礼林欢飞作为《失忆后,我不再当舔狗》这本书的主角,维尼熊写的内容很吸引人,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短篇言情小说了,讲述了:虽然不知道这次是因为什么把他气走了,但绝不能因为一个怪脾气的自大狂破坏我们的友谊。……
把陆斯礼抛在脑后,我给时屿发了消息,「什么时候回来?」
半晌没有回音,我也渐渐睡去。
跟时屿超过10年的交情,我也分不清是依赖还是喜欢。
总之身边有他,我会很安心。
虽然不知道这次是因为什么把他气走了,但绝不能因为一个怪脾气的自大狂破坏我们的友谊。
「颜颜,快醒醒,一会发布会迟到了。」
我睁开眼幽怨的看着林欢,「我到嘴的大肘子没了,你就不能再晚两分钟叫我嘛。」
林欢没好气的敲了敲我脑门。
「现在想起来吃肘子了,这不是那个发誓三个月不吃荤腥,势必减到90斤以下的你了。」
我一下子惊的从床上坐起,「三个月不吃荤腥,你还不如让我出家。」
「快点起来收拾啦,这可不是我逼你的,是因为陆斯礼说喜欢苗条的,你就开始了每天按克重进食。」
我晃了晃脑子,试图把脑子里的水全倒出来,顾不得再多想,和林欢一起赶往发布会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