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嫌弃我是个打工仔,心甘情愿去给一个风流阔少当舔狗。
被我撞见时,她毫无愧疚之意,反而骂我恶心。
可她不知道,我才是豪门真少爷。
得知真相的那一刻,她跪在我面前追悔莫及,疯了一样求我回头。
那天,我按照外卖平台上的地址,将一束包装精美的鲜花送到指定的会所包间时,却看到了让自己毕生难忘的一幕。
我的女朋友陆嫣然,如栀子花一般纯洁美丽的白月光,正扭着腰依偎在一个跟我同龄的男子怀中,风情万种。
「士杰,人家这次要跟你喝交杯酒,毕竟他们刚刚都叫我嫂子了。」听着她甜腻的声音,我拿着鲜花的手瞬间僵住,浑身的血液似乎都在倒流。
我愣愣看着她脸上魅惑的妆容,一时有些不认识她了。
她在我面前,从来不会精心打扮,她给我的解释是她不会化妆。
可我看到此时的她,才恍然明白,她哪里是不会,只是不稀得让我看到她最美的一面罢了。
谈恋爱时,我事事让着她,累死累活的一天打三份工,只为给她最好的。
然而换来的是什么呢?
是恋爱一年,她从未让我牵过她的手。
是一起上街,她从不肯跟我并肩而行。
是周年纪念,她逼着我卖血给她买包。
我以为真心终有一日会换来真心,可事实是,她眼里从来都没有我的存在。
一边嫌弃着我,一边又心安理得的享受着我对她的好。
同时,又水性杨花地投进别人的怀抱。
抱着她的那个男人,我自然也是认识的,本市首富的独生子,方士杰。
除了他们两个外,包厢内还坐着一帮他的狗腿子,正拍着手各种起哄叫好。
「交杯酒!交杯酒!」
没有一个人察觉到我的存在,或者说,像我这样的小角色,根本就不值得他们放在眼里。
可偏偏在这时,方士杰像是故意似的,挑着眼尾似有若无的朝我瞄了一眼,同时将我女朋友搂得更紧了些。
「宝贝儿,我倒是不介意跟你喝交杯酒,可你男朋友要是知道了怎么办?」我看见陆嫣然一脸嫌弃地撇起了嘴。
「知道就知道呗,他一个破打工的,能交到我这样的女朋友是他的福气!整天一身油烟味,你都不知道有多恶心!」听到这话,我已经气不起来了,反而冷冷笑了一声,紧接着,手里的鲜花被我用力扔了出去。
不偏不倚,正好落在方士杰头上。
这一幕惊呆了包厢所有人。
十几道目光齐刷刷朝我看过来,有看好戏的,有震惊的,自然也有一道慌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