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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十五年的侯府嫡女,直到侯府的真千金被找回来。
她要侯爷将我被贬为庶女,废了郡主封号,代替我入宫为妃。
“姐姐,你认了吧,我是天命!”
成婚那日,真千金欢天喜地进宫,我则嫁到竹马家。
竹马在我唇上落下一吻:“不枉我费尽心思寻她回来,老皇帝如何能配得上你。”
后来竹马登上皇位,我的剑挑起真千金的下巴。
“妹妹,天命在我。”
01.
谢挽宁闯入我的院子,二话不说扇了我一个巴掌的时候。
我正在喝茶。
茶杯被打的摔到地上,四分五裂。
下人们随着茶盏的破碎,乌泱泱跪了一地。
我朝着那趾高气昂的女子看去,丫鬟春桃立马低声开口:
“郡主,这是侯爷流落在外的女儿,还没来得及跟您说。”
“哦。”
我掸了掸衣衫上的茶叶,再没给那女子一个眼神。
谢挽宁看不惯我的淡然,冲上前将我揪起:“郡主?凭你也配?”
她恨毒的目光如毒蛇一般缠在我身上:
“若不是当年咱俩被稳婆掉包,现在该是我坐在这郡主之位!”
“你抢了我十五年的人生,你还给我!”
说着,她狠狠将我一甩。
可惜,我是习武之人,她这点力气对我来说根本没用。
我站在原地,除了衣襟稍乱,面不改色。
于是谢挽宁更加生气,“谢挽晴,你是哑巴吗?”
我看着她气的脸都红了,不禁呲笑一声。
然后一个巴掌甩过去,打的她偏了头。
“妹妹,和长姐说话要有礼貌。”
侯府人人都知道,我不是个好相与的。
我为人清醒,从懂事开始,不用人督促,我就夜以继日的学习。
琴棋书画,女红刺绣,甚至就连剑术,我都精通。
在我的记忆里,我很少出去玩。
比起赏花看戏,我更喜欢骑马涉猎。
因为我知道,我爹是世伯侯,我是他的嫡女,安阳郡主,将来只有一条出路。
嫁与皇帝为妃。
虽然皇帝已经是个风烛残年的老头。
可谁在乎呢?
我自知道了我的后路,便只有一个想法——
既然要入宫,那我就去做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
我要当皇后。
宫中朝见,我是善诗书,通文采的侯府嫡女。
但私下里,我是个精通兵法,耍的一手好剑的安阳郡主。
我的竹马黎砚曾说:“挽晴,我从未见过我你这般的女子,当真是不像话。”
我将箭矢上的小兔子拔下来,带血的箭“嗖”的一声朝他射去。
“女子什么样,是你们这些男子定义的吗?”
他侧头轻松躲过,坐在高头大马上欣赏的望着我。
“可我就喜欢你这样子,真的不用考虑嫁给我吗?”
我认真将他端详:“你倒是也行,但你能让我做皇后吗?”
他默不作声。
我低头看了眼已经咽气的兔子:
“没劲,我们去射猛虎!”
那日我活捉了两只老虎,我爹高兴的顺着我的发:
“有挽晴这样的女儿,是我之幸!”
那时他将我视为骄傲,可如今,他将我视为谢挽宁的阻碍。
因为我打了谢挽宁一巴掌,他命嬷嬷将我按在地上,狠狠的打了数十下。
眼中满是嫌恶,他冷冷道:
“谢挽晴以后继入侧夫人名下,如此不懂规矩,只做个庶女罢了。”
我擦去嘴角的血迹,抬眼往上看。
谢挽宁坐在爹爹身边,正得意的看着我。
我眯着眼望进她的眼中,什么都没说。
妹妹啊妹妹,你以为嫡女那么好当吗?
望你能够坚持下来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