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摇头拒绝,说要攒钱带我搬出杂乱的永成坊,去兴民巷买个大院子。
我抿唇轻笑,好像如此平淡温馨的日子就在眼前。
出了珍宝斋,我才走进巷子,一个细眉白脸的男子过来把我拦住。
他尖着嗓子,眼神轻蔑:“绣娘顾楹是吧,你夫君犯了事被贵人处死,尸体如今被抛在乱葬岗,你若有心,便去收殓吧。”
猝不及防的一番话在耳边炸开,我愣在原地,脸上血色尽失。
“当然,你若不去收尸也没问题,乱葬岗附近野狗最多,说不定你夫君的尸体早被叼走了。”
白脸男子语带讥诮,我却已经听不清他说的话。
手里的糕点撒了一地,我跌跌撞撞的朝乱葬岗跑去。
城南的乱葬岗,到处都是无名的尸体,我夫君被抛在最边上,流出的血浸红了身下的土地。
觅食的野狗嗅着血腥味围在他四周,我疯了一般奔过去,吓得野狗四散而逃。
夫君手脚具断,随意丢在一边的手里紧握着一枝海棠花,是送我的礼物。
我的心脏好像忽然间静止,眼泪无声地滑落。
我摸了摸他的脸,背起他的身体,将他被砍落的四肢小心纳进怀里,一步步踏上回城的路。
没了沈连溪,我也就没了家。
我们小心攒起来的一匣子钱全没了用处,不会再有人要给我买兴民巷的房子。
我一枚枚数着匣里的铜钱,拿去棺材铺订了最好的棺材。
棺材运来的那日,景王带着小厮上门。
见我一袭孝衣小心地替夫君梳洗,他嗤笑道:
“一介商贩,死了便死了,有什么好伤心的。”
“顾楹,本王说要纳你为侧妃的话永远有效,你夫君短命,正好全了我们的缘分。”
他谈笑轻松,我夫君的命在他眼里真的就不值一提。
擦干眼角泪意,我恭敬地朝他行礼。
“请王爷容民女为夫君守灵七日,全了夫妻的情分。”
景王是中宫次子,受尽宠爱的成长至今,从没有人违过他的令。
他自然把我的话当做同意,满意颔首。
“你想开就好,七日后等本王来娶你,以后才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送走景王后夜色渐深,我守在夫君棺旁,小心地抚摸他的断肢处。
“连溪,很痛吧,你平常最怕痛了。”
“你在下面等等我,我把景王的手脚补给你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