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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临死前的最后记忆。
是我被野狗啃食的残缺不全的溃烂身体。
以及被数张尖牙利嘴撕咬血肉的剧痛。
其中,有只野狗撕咬我头皮时,将我紧闭的眼皮扯开。
在血红色的视线里,我看到了夫君宋源文和他的小青梅林如雪。
他们厌恶地狞笑:「这被人睡烂了**可算是要死了,不仅脏了我宋家门楣,贱血还差点弄脏了我这几十金的新衣。」
「得了那脏病,埋地下也污染土地,还不如给这些可怜的野狗,看它们瘦的。」
「小狗狗,乖乖的,慢慢吃,别噎着啊。」
……
再睁眼。
年轻了许多的宋源文正拿着根木钗递给我。
他满脸施舍地望着我:「你个貌美孤女倒也勉强配得上我这个不得志的书生。」
「这是我亲手给你做的聘礼,你可拿好了。」
我瞬间回过神来。
我竟是重生到了与宋源文定亲的这天!
见我震惊的样子,宋源文以为我是因他说的话高兴坏了。
他神情变得得意:「你也是祖上显灵碰上我还未显富贵的时候,要是晚些时候,我考上功名,这清风城的名门闺秀都得排队让我选,那时你怕是给我做妾都没资格了。」
无尽的恨意直冲脑海。
我接过他的木钗狠狠折断,然后一巴掌扇了上去。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你死考不上白日梦倒先做上了,人名门闺秀图你什么?图你长得丑想得美玩得花?还是图你又穷又蠢又不行?」
正洋洋自得我宋源文被我打懵了,捂着自己红肿的脸颊,怔怔望着我:「你这般……粗鄙……可配不上我!」
我一脚将他踹在大黄狗刚撒的热乎尿上:「你个五行缺德,命染黄沙的衰样儿,谁配谁倒霉!」
「你是不是想害我?我弄死你!」
这一世,我可不会再当傻子。
有着一身奇异本事,还被人任意拿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