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e的大智慧写的《杏林遇狼》真的很好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真的很棒,讲述了:——「程大夫,我身上很脏。」我知他那时说的不只是皮肤之上的污秽,更是肉体下沉重的伤痛。我最清楚揭人伤疤有多……
第一章
他发誓为我效忠的第三年,我没能救下他身染重病的青梅。
于是,他夺了我的家产,挑断了我握针行医的手。
将我刺了满背奴印,扔进了烟柳巷子。
他踩着我的手,居高临下:「救我的那点情分,那两年我都还给你了。」
后来,他却喝得大醉,赤红着双眼发了疯:「我求求你,不要嫁给他......」
我只是天真一笑:「可现在的我,只想要你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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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十鸢,来客了。」
我跟在老鸨身后,亦步亦趋。
昨晚腿上被烫的疤痕还隐隐作痛,我走得有些慢。
彻夜通明的山庄,到了早晨反倒萧瑟了不少。
「人就在里面。」
「你记着,那可是庄里的贵人,切不可扰了人兴致。」
一如既往的警醒。
这一年多来,找我的哪个身份不比我高贵,真是可笑。
反正干的也就只有那档子事,我头也没抬的就跪在了人脚跟前。
掐着嗓子媚声道,「爷想玩什么花样?只要不把十鸢的命玩没了,怎么着都行。」
这嗓子,若是放到从前我定然是不屑。
可如今都只是为了活命,那点脸面我是一点都不想要。
穿着锦靴的脚毫不客气的顶起了我的下巴。
直到看清那人的面容,我愣了一阵,随后又重新恢复到那副浪荡的模样。
「墨执事今日来,可是为了瞧瞧十鸢死没死?」
肩上猛的一疼。
「程十鸢,在方微的病没好之前,你死不了。」
我好笑的看着那把泛着银光的匕首,这不是我之前送他的那把嘛?
我伸手用力将那刺进肩胛骨的匕首拔了出来。
「你们都把我手废了,我还怎么救人?」
这也是他们留我一命的原因。
方微身上的病,是之前在青楼里染上的脏病,不止一种。
分明是自己为了钱出卖了自己的身子,偏生还非要说是什么被我爹强迫所致。
这样任凭谁听了都觉着荒谬的话,墨卿声却对这个从小一起流浪的青梅深信不疑。
「世人皆传,当今世上唯有一人习得明月山庄庄主的清风针法,那便是他的女儿,程十鸢。」
「你既学得济世救人的阵法,为何不愿传教给旁人。」
「你知不知道,方微只剩下一年的寿命了!」
墨卿声罕见的失了控。
「干我何事。」
话音未落,身上那层用来蔽体的薄纱就被撕了个粉碎。
「既如此,那你就这般出去绕着山庄走一圈。」
他以为我会就此妥协,看向我的那双眼睛里带着必胜的光芒。
我没有任何犹豫的起身走到了门外。
一瞬间,他挪到了我的面前。
「程十鸢,你就这么不要脸吗!」
他身上那件衣裳是极好的料子,即便是跟着我寻医问诊、守护庄子的那两年,我都没钱给他买这么好的料子。
如今的明月山庄亦是如此,从前清贫的连个金锭都见不到,现在却连我脚下的地砖都是玉砌的,奢靡至极。
我依旧沉默无言,对他,我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
「你当初甚至都可以为了我去悬崖边上采药,就为了保我一条性命。」
「现在为什么就不能救救方微,你们同是女子,你为何偏生待她刻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