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过很多类似的古代言情小说,但《杏林遇狼》这部真的让我停不下来,剧情不俗套,人设也很新颖。小说内容节选:他踩着我的手,居高临下:「救我的那点情分,那两年我都还给你了。」后来,他却喝得大醉,赤红着双眼发了疯:「我求求你,不要嫁……
第二章
字字珠玑,全是对我的控诉。
我终于肯大方的分他一个眼神。
「那是我眼瞎。」
「现在的我,双目清明。」
我光着身子,绕着整个山庄走了一圈。
2
明月山庄,从来都不参与朝堂江湖的斗争。
但如今,却沦为了权力的手柄。
男人的怀抱就是我如今的收容所,没了男人的庇护,我连温饱都会成为问题。
墨卿声自那日起,便加强了对我的看管。
「没有我的命令,程十鸢不可停止接客。」
老鸨为难的搓了搓手掌。
「执事大人,若是她来了月信呢?」
「用嘴,用手,那些侍奉人的手段你都没教过她吗!」
墨卿声的喜怒无常让在场的几个丫鬟都瑟瑟发抖,老鸨跪在地上连声求饶。
「那大人,可要替十鸢刺上奴印?」
听到这里,我掀起眼帘看了一眼。
奴印,早在五年前就被我朝所废除。
是在人的颈后刺青,刻下一整个奴印特有的花纹。
如今在这被提起,只能说这老鸨为了讨他的欢心真是什么话都说得出来。
「哦?」
「只是颈后?」
「不如将她整个后背都刺满。」
此前我只当墨卿声是因为我不愿救人而怨恨,但从现在他的种种行径来看,定然不止。
「大人,若是刻满后背,之后即便她脱了奴籍,也再洗不掉了......」
平日里私下待我好的那位嬷嬷没忍住为我求了个情。
「程十鸢,你自己说。」
一年之久,我见过最多的事物便是不同材质的鞋靴。
「墨执事,您如今都穿上这般好的鞋了,就不能放十鸢一马吗?」
三年前,刚把人救回来时,他的脚上只穿着一双破烂的布鞋。
身上青紫的痕迹和破烂的衣裳,无一不在告诉我他遭受了什么非人的虐待。
——「程大夫,我身上很脏。」
我知他那时说的不只是皮肤之上的污秽,更是肉体下沉重的伤痛。
我最清楚揭人伤疤有多痛苦,便从来没想过问他过往。
直到他病好,求我将他留在身旁服侍,不要赶他走。
——「程大夫,我自知身份不配跟在您身后辅佐。」
——「但请你不要丢弃我。」
墨卿声流浪的日子停在了十三岁。
他被乐府的人相中,带去做了乐师,而方微,则一直在他的庇佑下,平安长大到了十五岁。
我依言收了他,也算是没有违背爹爹一直以来乐善好施的教养。
他确实长得足够俊俏,但于我而言,不过就是张人皮。
我给过他工钱,但他不收。
后来我就将那钱全都拿去给他置办了衣裳和鞋袜,当然,只是很普通的料子,比不得现在他脚上穿的。
我到现在都记得我送他第一双鞋时的场景。
——「谢谢程大夫!」
那是他第一次穿上合脚的鞋子,也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眼底重新有了光亮。
后来我才知道,他十岁之前,都是没有穿过鞋子的。
捡来旁人不要的,也都给了方微。
「程十鸢,救我的那点情分那两年我都还给你了。」
「你别得寸进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