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小说:重回十八岁,与我交换的女孩被爸妈收养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4-06-04

她站起身想要追过来,身后就传来宋月月的低泣:“姐姐没有欺负我,我只是想爸妈了。”

追向我的脚步声又远离了我。

然后是妈妈心疼的安慰:“好孩子,你爸妈不在了,以后我们就是你的亲爸妈。”

我沉默着关上房门。

多好,她爸妈不在了,又有了新的爸妈。

那我呢?

我失去了自己的爸妈,又有谁关心过呢?

第二天,我请来了律师,带着股权**协议出现在爸妈面前。

我家公司的20%股份是爷爷生前留给我的,成年前由父母代管,成年后则由我直接持有。

在前世,我忙于与宋月月的争斗,忽略了这件事,直到死都没有收回这些股份,结果便宜了她。

爸爸惊讶地问:“你这么小,要这些股份做什么?我们给你的钱还不够你花吗?”

我的律师解释道:“根据付老先生的遗嘱,付意欢在满十八周岁后应直接持有这些股份。

现在她已经符合条件,请二位签署协议。”

鉴于律师和遗嘱的存在,他们最终还是签了协议。

妈妈签完便说:“反正这些早晚都是你的,何必这样来讽刺我们没给你过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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